尊敬的杨峰委员: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省文化和旅游事业的关注和支持。您所提的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330624号提案收悉,我厅组织相关处室对“关于推广二维码讲解提升景区和游客体验感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我厅十分认同您在提案中所述关于推广景区二维码讲解有利于游客体验和景区发展的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厅持续实施智慧旅游系统建设和提升工作,推动文旅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顶层设计。科学制定《河南省“十四五”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完善智慧旅游服务设施,引导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等开发数字化体验产品并普及景区电子地图、线路推荐、语音导览、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灾害防御信息等智慧化服务,推动停车场、旅游集散与咨询中心、游客服务中心、旅游专用道路及景区内部引导标识系统数字化与智能化改造升级”的要求。二是提升智慧化水平。落实全国旅游公共服务推进会和9部委《关于推进旅游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对景区智慧旅游系统建设、智慧导览系统等提出了相应的建设要求。下发《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旅游厕所、服务中心、停车场、标识牌优化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文旅公共〔2025〕8号),将“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旅游标识与智慧旅游系统深度融合,提供电子地图、语音导览、二维码查询等信息化服务;积极开发旅游标识手机APP,方便游客获取旅游信息和导航服务”作为重要内容。三是提升智慧旅游水平。推动“一机游河南”智慧文旅平台投入运营,游客可以通过“一部手机游河南、AI享河南新文旅”一站式服务平台,实现“线上引流、线上消费,线下服务、线下体验”,运营以来累计用户数1295万人。连续3年实施河南文旅“百大标识数字化工程”,全省建成58个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36个文博场馆得到数字化改造。对新申报4A级景区明确要求建设景区智慧旅游系统,全景图等主要标识标牌均设置二维码导览系统,提升景区的人性化、智慧化水平。四是加强督导检查。新版《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GB/T17775—2024)》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版评定标准在“游览服务”板块,明确强化了解说系统,要求景区提供自助电子导游服务、语音讲解器租用或无线设备讲解服务等多样化解说方式。为落实这一要求,我厅在印发的《关于开展全省A级旅游景区2025年度复核工作的通知》中,明确将“是否开展信息化与智慧化建设”纳入景区复核的重要内容。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厅将认真结合您提案中的相关建议措施,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持续推动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做好数据对接,真正实现“一图览文旅、一键管行业”。引导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等开发数字化体验产品并普及景区电子地图、线路推荐、语音导览、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灾害防御信息等智慧化服务,推动停车场、旅游集散与咨询中心、游客服务中心、旅游专用道路及景区内部引导标识系统数字化与智能化改造升级,明确在线预约预订、分时段预约游览、流量监测监控、科学引导分流、非接触式服务、智能导游系统等建设规范。推动物联网感知设施建设,建设一批智能停车场、智能酒店、智能餐厅、无人商店等城市服务设施。二是打造线上文化旅游空间。推动5G、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北斗导航等在文化旅游领域有效赋能应用。推动大遗址、古建筑、石窟寺、革命文物等重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以及大山岳、大河川、大景观等重大自然遗产资源实现数字化保护、展示。建设省文旅文创融合数字创意中心,打造一批省级数字文旅智慧产业园区。三是培育数字文旅产品业态。前瞻性布局文旅大模型、沉浸式装备等未来产业,重点支持文博场馆、考古遗址公园、旅游景区、休闲街区等,运用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裸眼3D、数字光影等技术和设备建设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建成洛阳元宇宙产业园等一批领跑全国的沉浸式、互动式体验场馆。四是重塑公共服务体系。持续推进旅游公共服务的智慧化提升工作,包括二维码导览系统的普及应用,以主客共享理念打造文化和旅游服务新空间,以多元赋能方式激发文化和旅游服务新效能,提供全时、全域、全龄的文化旅游融合服务新模式,让古老中华文明在城乡空间肌理中得以呈现,让优秀传统文化在日常生活中得以传承,让“老家河南”成为有故事、有传承、有温度、有情怀的优质旅居空间。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2025年5月1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0371-69699791
联 系 人:芦帅帅
邮政编码:450003
责任编辑:刘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