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GB/T17775-2003)及评定细则,按照文化和旅游部《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河南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修订版)相关要求,通过“自愿申报、逐级推荐、景观评审、现场检查、党组研究”等程序,拟确定17家旅游景区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处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371-65906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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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11月27日
责任编辑:刘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