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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豫演书字〔2024〕第000533号)

  洛阳德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本行政机关于2024年02月29日受理申请人提出的演出经纪机构设立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许可事项:

  编号:410000120907

  名称:洛阳德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香鹿山镇后庄村村委会隔壁福昌路南侧门面房第7-8号

  法定代表人:陈文娟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类别:内资演出经纪机构

  首次发证日期:2024年02月29日

  有效期:2024年02月29日 至 2026年02月27日

  经营范围:演出组织,演出代理,演员代理,演出行纪,演出票务,演出制作,演出营销,演出居间,演员推广。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02月29日

责任编辑:刘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