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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时间 2023-05-19 13:28
标  题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全省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失效时间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全省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为推动我省旅游民宿规范、有序、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乡村旅游民宿服务质量,依照《乡村旅游民宿质量要求》、《河南省乡村旅游民宿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工作,同时依照《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GB/T 41648-2022),开展丙级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条件

  申报旅游民宿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的相关许可,依法取得相关证照。

  (二)开业满一年以上(以营业执照和特种行业许可证时间为准)未受到行政处罚以上违法违规的。

  (三)经营用旅游民宿单栋建筑层高不超过4层,客房不超过14间、总面积不超过800m2

  (四)申报丙级旅游民宿初审符合《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GB/T 41648-2022)的丙级条件。

  二、评定方式

  旅游民宿等级评定遵循自愿申报原则,符合要求的旅游民宿可向所在地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委员会申请,逐级上报。

  (一)五星级、四星级旅游民宿由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文化和旅游局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委员会推荐,省文化和旅游厅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定;三星级旅游民宿由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文化和旅游局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对标评定后报省文化和旅游厅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委员会备案。

  (二)丙级旅游民宿评定,对照《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GB/T 41648-2022),符合条件的由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文化和旅游局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委员会推荐申报,省文化和旅游厅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标评定。

  (三)五星、四星、三星级旅游民宿的标牌和证书,由省文化和旅游厅免费发放;丙级旅游民宿标牌和证书由文化和旅游部免费发放。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各地要高度重视民宿的培育及评定工作,充分利用多渠道、多形式宣传《乡村旅游民宿质量要求》和《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GB/T 41648-2022)标准,对辖区内旅游民宿进行发动,鼓励旅游民宿积极加入申请行列。

  (二)对照标准、严格程序。要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对照标准、严格评定程序,真正评出有示范引领作用可持续发展的乡村民宿,为打造河南民宿品牌贡献经验。

  (三)积累经验、彰显特色。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工作重在推广,各地要把该项工作作为推动乡村振兴发展新契机,切实抓好落实,要开拓思路,创建工作方法,使评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同时要因地制宜,善于总结,积累经验,做好典型旅游民宿型推广,为提升河南旅游民宿行业发展水平做出更大贡献。

  请将申报材料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wltscc@126.com,纸质材料邮寄至:郑州市金水区纬二路10号1125室。

  联系人:张 萍 (0371)65509448 18937130006

  附件:

  1.旅游民宿等级评定申请报告表.doc

  2.河南省乡村旅游民宿等级评定申请报告.docx

  2023年5月17日

责任编辑: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