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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县(市、区)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教育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工作的通知》(豫文旅产业〔2023〕3号)要求,经各地遴选推荐、专家评审,省文化和旅游厅、教育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研究决定,拟命名中牟县等24个县(市、区)为首批河南省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县(市、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9月4日至9月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

  联系电话:0371—65508962

  附件:河南省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县(市、区)拟命名名单

  2023年9月4日

  附件

河南省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县(市、区)拟命名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1.中牟县

  2 .巩义市

  3 .新密市

  4.兰考县

  5 .栾川县

  6.洛宁县

  7 .郏县

  8 .辉县市

  9 .原阳县

  10.沁阳市

  11.修武县

  12.林州市

  13.汤阴县

  14.淇县

  15.三门峡市湖滨区

  16.鄢陵县

  17.舞阳县

  18.内乡县

  19.社旗县

  20.光山县

  21.新县

  22.信阳市浉河区

  23.周口市淮阳区

  24.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

责任编辑:陈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