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现将河南省文物局2023年度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对象与考察时间
根据同一职位考试总成绩,按照有关规定,结合体检结果,按照考察对象与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拟确定5名同志为考察对象。
具体考察时间由考察组以电话形式通知考察对象。
二、材料准备
1、工作总结、现实表现材料和认定意见。近3年工作总结(2000字左右,纸质2份,附电子版)。现实表现材料(1000字左右,纸质2份,附电子版)。认定意见(所在单位、学校出具考察对象近年来学习工作等情况的认定意见;加盖公章,纸质2份,附电子版)。
2、如实填写《录用公务员考察对象个人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附电子版);同时向考察组提供年度考核、奖惩、专业成果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性质为企业的工作经历,需提供合同及社保信息查询单。
3、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及时整理考察对象档案,并如实填写《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附电子版),并签署审查意见,加盖干部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4、相关证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出具计划生育、违法犯罪、信访稳定、廉洁自律、社会信用记录等方面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纸质1份)。
5、整理完善考察对象档案材料,方便考察组查阅和下步手续办理。
三、注意事项
1.请考察对象保持手机畅通,因联系不上造成不能正常考察的后果由考察对象本人承担。
2.请考察对象将上述所需材料电子版于2023年5月11日前发电子邮件至58847365@qq.com邮箱,原件在考察时交考察组统一收取。
3.考生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4.资格审查贯穿于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全过程。
联系电话:0371—86056129、69699729
附件:
责任编辑: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