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动态 > 公告公示

关于2023年全国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培养项目拟推荐名单公示

关于2023年全国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培养项目拟推荐名单公示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色旅游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巩固2021年全国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培养项目成效,有力发挥全国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对行业、对社会的示范引领作用,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实施2023年全国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培养项目。按照推荐工作要求,我省拟从参加全国红色故事讲解员大赛、参加历届全省红色故事讲解员大赛获奖人员中,遴选3名红色旅游A级景区和展馆的优秀讲解员,从红色旅游融合发展试点单位新县遴选1名优秀讲解员,作为推荐对象,现予公示。

  公示期限:2023年2月28日—2023年3月6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省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处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371-65906992

  附件:2023年全国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培养项目拟推荐名单

  2023年2月28日


  附件:

2023年全国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培养项目拟推荐名单

关于2023年全国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培养项目拟推荐名单公示

责任编辑:陈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