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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立法推动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

  从在全国率先提出建设自主创新体系,到提出“建设中西部地区科技创新高地”,再到将目标升级为“着力建设国家创新高地”……10年来,河南综合科技创新水平指数从41.18%提升至57.58%,创新发展已成为全省上下的广泛共识、扎实行动。

  9月27日,《河南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首次审议。

  实验室应发挥战略支撑引领作用和重大原始创新效能

  去年以来,我省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产业转型升级需要,重塑重构省实验室体系,批复建设嵩山、神农种业等8家省实验室,设立了12家省实验室基地。

  《条例(草案)》第二章中就加强实验室体系建设作出规定:省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建设省实验室和省重点实验室,支持其争创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实验室应当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科技创新活动,在关键领域和重点方向上发挥战略支撑引领作用和重大原始创新效能。

  重建重振省科学院作为我省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的“一号工程”,正着力打造我省创新发展最高峰。《条例(草案)》明确:支持省科学院与中原科技城、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融合发展,建设覆盖科技创新全周期全链条全过程的开放式大平台。

  完善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

  在第五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开幕式上,省委书记楼阳生为“河南省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首席科学家”代表颁发聘书,省长王凯为青年人才代表发放人才公寓钥匙,再次展现了河南对人才的重视。人才是创新的主体,《条例(草案)》设置“创新人才”专章,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设立人才专项资金,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流动、激励等机制,加快构建具有吸引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省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扩大职称自主评审范围,完善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推进社会化职称评审。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直接申报高级职称,不受学历、资历、年限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营造高质量创新创业生态

  《条例(草案)》第四十一条规定: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立完善知识产权配套制度,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激励创新的重要手段,将为自主创新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解除创新者的后顾之忧。”《条例(草案)》起草者之一、省科技厅副厅长徐彬表示,制定《河南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条例》,将为我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久久为功建设国家创新高地、推动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李辰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