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安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平顶山耀星旅行社有限公司和安阳市阳光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注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材料已收悉。
经审查,上述2家公司工商登记已注销,符合《旅游法》和《旅行社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关于注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有关规定,同意注销上述2家公司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同时停止经营旅行社业务。
2022年2月11日
责任编辑:陈璐
成文日期 | 2022-02-11 09:26 | 发布时间 | 2022-02-15 09:26 |
标 题 | 关于注销平顶山耀星旅行社有限公司和安阳市阳光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豫文旅市场〔2022〕4号 | 失效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