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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关于组织对全省第四批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开展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自2020年11月全省第四批旅游标准化试点创建工作启动以来,各试点单位按照创建流程、紧扣创建标准扎实推动试点各项工作,取得良好创建效果。为进一步加强对我省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的培育和管理,检查创标单位在试点创建期间阶段性工作落实情况,我厅拟于近期组织对全省第四批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1)开展中期评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2021年10月-11月。各单位评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评估内容

  对照《河南省旅游标准化试点地区工作标准》和《河南省旅游标准化试点企业工作标准》所列项目进行评估。

  三、评估形式

  按照《试点单位中期评估流程》(见附件2),在各试点单位自评的基础上,由我厅组织对第四批旅游标准化试点地区开展中期评估;由各相关省辖市、直管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所属第四批旅游标准化试点企业进行评估(10月底前完成),省文化和旅游厅随机进行抽查。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协调抓好试点培育和中期评估各项任务落实,做好沟通协调,规范组织流程,确保创建成效。各试点单位要把中期评估作为试点创建的重要抓手,提上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认真梳理一年来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查漏补缺、总结提升。

  (二)严格对标对表。各试点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按照我省旅游标准化试点创建工作流程,对照《河南省旅游标准化试点地区(企业)工作标准》逐一进行自查自评,列出任务清单,逐项对账销号,确保相关任务按标准按阶段有效落实。

  (三)保证试点成效。试点创建工作要以打造高水平产品、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边查边建,确保中期评估工作扎实有效、不走过场。我厅将对在试点创建过程中工作严重滞后、创建效果不佳,不能顺利通过中期评估的单位取消试点资格。

  五、材料报送

  请各试点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填写《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中期评估申请表》(见附件3),并经所在地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审核后,于2021年10月9日前报送至我厅,未在规定时限内递交申报表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试点创建工作。由省辖市、直管县(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开展中期评估的试点企业中期评估意见,请以省辖市、直管县为单位,于10月31日前报送至我厅(以上材料不再邮寄纸质版,仅需提供签章PDF版和可编辑WORD版)。

  联 系 人:科技教育处孙继如

  联系电话:0371-69699751

  邮 箱:wltkjjyc@163.com

  附件:1.第四批河南省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名单

  2.试点单位中期评估流程

  3.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评估申请表

  2021年9月13日

责任编辑:陈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