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工作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深入调查,制定科学保护规划
2007年至2009年,根据原文化部统一部署,全省组织开展了第一次非遗普查工作,普查出各类线索180余万条,基本立项22万余条。整理文字资料30多亿字,照片10多万张,录音3800多小时,录像4300多小时。同时结合省、市、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评审,不间断的组织非遗调查,截止目前,我省共有省级代表性项目728项、市级代表性项目2700余项、县级代表性项目9000余项。
自2014年《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颁布后,我省相继出台了《河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管理办法》《河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习示范馆管理办法》《河南省传统工艺振兴计划》《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实施方案》《河南省曲艺传承发展计划》等配套制度,相继实施了“河南省稀有剧种抢救工程”“河南省传统美术抢救保护工程”“河南省传统技艺抢救保护工程”等,通过制度建设和任务牵引,进一步推动各级政府和鼓励社会力量对于辖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普查,对濒危项目进行抢救性保护。
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开展非遗资源普查、梳理工作,按照“全面普查,重点记录”的思路,推动非遗资源普查常态化,妥善保管实物资料。2021年,重点做好黄河非遗资源普查工作。二是不断完善非遗四级名录,及时把具有突出价值和鲜明特色的非遗项目列入各级非遗名录予以保护。2021年,计划公布第五批省级代表性项目。三是探索出台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办法,按照存续状态实施精准化管理,优先支持濒临灭绝、历史文化价值高代表性项目。继续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进行全面和系统记录。
二、关于强化政府功能,确保资金投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保护、保存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保护、保存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研究、传承、传播、濒危项目抢救等保护、保存工作和代表性传承人扶持”。财政部于2006年设立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省财政厅于2014年设立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近年来,我省陆续争取了国家级非遗专项资金3.22亿元,省级非遗专项资金1.08亿元,通过项目拨款、传承人补助等方式,有效地推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弘扬。
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依法落实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主导功能,加强政府资金投入。二是探索设立非遗保护传承基金,支持民营资本和民间力量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投入,逐步形成财政投入为主,其他多种形式踊跃参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金投入格局,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弘扬提供资金保障。三是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在用好、用足现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的基础上,推动建立完善非遗保护专项资金递增机制,使专项资金与经济社会发展和非遗保护传承事业相协调一致。
三、关于结合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因势利导,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开发
2016年初,我们启动了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系统调查工作,初步摸清了全省传统村落中包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和活态传承情况,并对调查资料进行分析和归类总结,建立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档案。推动创建了“说唱文化(宝丰)生态保护实验区”“河洛文化生态保护区”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包括河南省传统村落110个,中国传统村落32个,对传统村落中非遗项目与其依存的环境进行整体性保护,保持了传统村落文化生态和文化空间的完整性。
2021年,我厅计划结合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河南非遗点亮计划”,在省内选取10个左右有代表性的乡村组织非遗创意大赛,采取“乡村出题、高校答题、助推落地”的模式,利用竞赛的方式,吸引高校、设计师走进乡村,接触非遗,与非遗传承人进行对接,共同创作,把非遗依照现有的特点进行归集、展示,用非遗的创意、设计点亮乡村。打造一批黄河流域的非遗创新产品、非遗展示空间、非遗传播活动、非遗传播人物、非遗旅游目的地,将河南省非遗资源优势转化为助力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的发展优势,提升其非遗的创新性、传播力和影响力。
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以国家级河洛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和说唱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为试点,指导做好区域内传统村落中非遗保护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争取形成可参考、可复制的典型案例。二是继续实施河南省传统工艺振兴计划,依托豫剧、太极拳、少林功夫、钧瓷、汝瓷、唐三彩等非遗项目,设立一批非遗工坊,发展一批特色非遗项目、形成一批著名品牌。三是实施河南省曲艺传承发展计划,试点设立一批曲艺书场。同时支持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传统体育等类别非遗项目在尊重本真性的基础上,进行市场化提升、包装,形成一批有特色的非遗演艺产品,适时遴选部分优秀实践案例,向社会发布。
四是精心做好河南非遗点亮计划的组织实施,争取形成一批文化旅游目的地。五是探索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市场化后的评估、监测、规范等管理机制。
四、关于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诚如您所言,非物质文化遗产真正的传承主体是那些深深根植于民间社会的文化遗产传承人。省文化和旅游厅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遗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实施非遗传承发展工程,不断完善非遗传承体系,培养好传承人,一代一代接下来、传下去。您建议中所提工作,我们正在积极开展。
一是关于对传承人的支持。通过评定代表性传承人,鼓励其发挥示范作用,积极开展传习活动,带动传承人群提高传承实践水平。目前,我省已推荐或评定国家级传承人127人、省级传承人832人,形成了国家、省、市、县四级梯次合理的非遗传承人群队伍。国家级、省级代表性传承人已建立了传习补助制度,自2016年起,文化和旅游部通过中央财政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习补助从每人每年1万元提高到2万元,自2019年起,省级财政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习补助从每人每年3000元提高到6000元,用于支持其开展非遗保护传承。部分市、县级也安排专门经费支持本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积极协助代表性传承人参加国家统一的养老、医疗保障,在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探索为代表性传承人提供体检,购买补充养老、医疗保险等生活保障。
二是对传承机制的保护。从非物质文化遗产共享性的角度出发,我们一直支持、鼓励各级代表性传承人打破口传心授家族传承束缚,面向社会进行授徒传艺、开展非遗进校园、非遗展示等活动。2017年,省文化和旅游厅出台了《河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2019年,文化和旅游部出台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都将“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作为代表性传承人必须履行的义务。近期,文化和旅游部还下发了《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关于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函》,将开展授徒传习活动,进校园等其作为传承人评估工作的重要内容。下一步,我们将抓好相关政策落实,进一步推动各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更为广泛的传习工作,争取让更多的非遗项目从家传变为大众共享的资源,以促进相关非遗项目更好的传承发展。
五、关于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扩大群众参与度
宣传传播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手段。近年来,省文化和旅游厅按照“见人见物见生活”的保护理念,不断推动非遗项目与时代相结合,与生活相融合。一是积极开展非遗展示展演活动,连续四年在全省范围开展“红红火火过大年—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活动”,连续三年举办晋冀鲁豫四省传统戏剧展演活动,组织了河南省非遗曲艺周展演活动。相继组织了“河南省传统美术抢救保护工程成果展”“河南省首届传统技艺大赛暨优秀作品展”“匠·心—河南省传统工艺保护传承成果展”“豫见非遗 出彩中原—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为了人民健康》非遗展演等一系列非遗展示展演活动,河南非遗等关键字的热度、关注度和影响力持续提升。利用庙会、传统节日组织非遗展演活动,中国(淮阳)-中原古韵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中国(鹿邑)-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戏剧展演、中国(宝丰)-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曲艺展演、马街书会、浚县正月古庙会、洛阳牡丹花会等传统节会已形成非遗展演品牌,已成为人民群众享受文化成果的重要节日。二是做好文化交流工作。积极推荐项目和传承人参加国际文化交流活动,参加文化和旅游部非遗司、兄弟省市举办的展示展演活动,非物质文化遗产逐渐成为讲述河南故事、促进民心相通的“文化使者”,太极拳、少林功夫、豫剧、马街书会、钧瓷、汝瓷、唐三彩烧制技艺,朱仙镇木版年画等非遗项目已经成为河南省在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内的文化名片。三是开展非遗普及教育。组织优秀非遗项目进入校园、进入课堂,进入教材,提高青少年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义的认识。四是积极用好新媒体。开设了河南非遗微信公众好、抖音号,在河南学习强国平台设立非遗专题,携手腾讯,聚焦河南省内黄河流域8县1市的非遗代表性项目,打造“老家河南黄河之礼”,依托腾讯云的技术优势,从数字小程序、音乐、短视频、QQ手办、表情包、文创产品等6个维度,对黄河文化进行深度挖掘和展示,以数字化、国际化、时尚化、品牌化的方式弘扬、传承和保护黄河非遗,逐渐形成了全方位、多维度、立体式、多声部的宣传格局。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在继续做好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常办常新,不断创新宣传传播渠道,让更多的百姓走近、认识并热爱非物质文化遗产。继续组织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不断提升宝丰马街书会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曲艺展演活动、中原古韵--淮阳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展示活动、中国鹿邑·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戏剧展演、晋冀鲁豫四省传统戏剧展演等活动的举办水平。2021年重点做好以“人民的非遗,人民共享”为主题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第二届河南省非遗曲艺周等活动。二是支持各级政府将非遗传承展示活动列入本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的指导性目录。三是积极开展非遗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景区、进企业活动。四是推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丰富传播手段,加大对非遗的宣传传播力度。
六、关于发挥博物馆、图书馆和档案馆等文化事业机构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作用
《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建立专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公共文化设施,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展示、传承、收藏和研究。文化馆(站)、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应当有计划地展示、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并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向社会免费开放”。近年来,我们也一直注重借助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等文化事业机构的力量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播,每年我省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主场活动基本上都在博物馆或者美术馆举办,同时,我们也加强非遗展示传播阵地建设,不少地方都在博物馆或者文化馆等文化机构内部开设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区,洛阳市还投资18亿元建设了专题非遗展示馆(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省文化和旅游厅还评审认定了133个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示范展示传习示范馆,其中有不少文化馆、博物馆等文化事业机构。
由于文化馆(站)、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科技馆都有明确的职能,工作有所侧重,有的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积极性还不是很高。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在继续做好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工作协调,一方面加强非遗自身阵地建设,另一方面积极探索与博物馆、图书馆和档案馆等文化事业机构的合作模式,进一步发挥他们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作用。
七、关于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研究和传承人的培养
学术研究对于提高非遗传承和发展水平不可或缺。非遗保护工作的领域很宽,不仅涉及各非遗项目的专业知识,也涉及人类学、社会学、民族学、民俗学、宗教学、哲学和伦理学、心理学等多个学科,任务重,要求高,需要试点探索的工作多。我厅一直以来非常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研究工作,并充分发挥高校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先后命名公布了“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33个,大部分是高校,目前正在进行河南省第四批非遗研究基地评选工作;设立了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课题,出版了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传承人图录、河南省稀有剧种抢救工程系列丛书,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研成果汇编等;支持郑州轻工业大学、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南阳文化艺术学校列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培计划参与院校名单,并承担相关了培训任务。今年我将实施的河南省非遗点亮计划,就是利用竞赛的方式,吸引高校、设计师走进乡村,接触非遗,与非遗传承人进行对接,共同创作。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和工作实际,在继续做好上述工作的基础上,支持有条件的院校设立非遗相关学科,加强非遗相关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工作,为非遗保护事业提供理论和人才支撑。
2021年7月8日
联系单位人及单位: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0371-65906649
联系人:李士勇
邮编:450003
责任编辑:陈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