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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艺术品进出口准予许可决定(文号:41000055202100001)

河南省艺术品进出口准予许可决定

文号:41000055202100001   

申请事项

一般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

举办

进出口代理公司

开封经开数字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河南省开封市郑开大道296号自贸大厦A座501室

联 系 人

肖建勇

原进/出口单位(个人)

开封经开数字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原进/出口单位(个人)联系人

胡紫阳

联系电话


进/出口主要国家或地区

新加坡

展览地点

用途为展览的填写

展览时间

用途为展览的填写

艺术品类别及数量

绘画作品  5  书法篆刻作品  4  雕塑雕刻作品   0 

艺术摄影作品  0 装置艺术作品  0  工艺美术作品  0 

上述作品的有限复制品  0 

审批机关盖章

 

2021年    05月    24








说明:1.多页文件应加盖骑缝章2.附件各项内容应填写完整。

 

 

 

 

附件:

准予许可决定艺术品进出口名录

文号: 41000055202100001  

序 号

作品名称

作 者

类 别

尺 寸(㎝)

材 质

数 量

图片

1

红楼人物2

刘旦宅

绘画作品

85cm*45cm

软片

1


2

以介眉寿

刘奎龄

绘画作品

50.5cm*29cm

镜心

1


3

虾趣图

齐白石

绘画作品

73cm*34.5

镜心

1


4

红楼人物1

刘旦宅

绘画作品

69cm45cm

软片

1


5

宁静致远

沈鹏

书法篆刻作品

112cm*32.5cm

镜心

1


6

花鸟

赵少昂

绘画作品

26cm*12.5cm

镜心扇面

1


7

书法

郑板桥

书法篆刻作品

125cm*28cm

镜心

1


8

书法

郭沫若

书法篆刻作品

69cm*34cm

镜心

1


9

书法

弘一

书法篆刻作品

119cm*22.5cm

镜心

1


 

审批机关盖章                  2021年05月24日

 


责任编辑:舒湘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