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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处

  处长:黄寒秋

  主要职责:拟订全省戏曲、戏剧、音乐、舞蹈、美术、杂技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艺术创作和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代表省级水准、体现中原特色的文艺院团;推动各相关门类艺术、各相关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省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

  联系方式:0371-65908996

责任编辑:申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