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征集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优秀实践案例的通知》,经各地推荐、专家评议、复核审查等,河南省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优秀实践案例推荐遴选工作于日前结束。现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于9月19日前向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以便核实查证。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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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省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优秀实践案例名单的公示.docx
责任编辑:张丛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