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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对2025年度河南省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艺术类项目拟立项资助对象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申报2025年度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省直补助资金艺术创作项目)的通知》《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申报2025年度河南省艺术传承创新发展项目的通知》《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申报2025年度河南省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创新发展激励项目的通知》要求,经自主申报、专家评审、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会议研究,现将拟立项资助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形式向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以便核实查证。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单位: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

  电话:0371-65908996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二路10号

  电子邮箱:wltysc@163.com

  邮编:450003

  附件:1.2025年度省直艺术创作项目拟资助计划表.docx

            2.2025年度河南省艺术传承创新发展项目拟资助计划表.docx

            3.2025年度河南省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创新发展激励项目拟资助计划表.docx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8月5日

责任编辑:邱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