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申报2025年度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省直补助资金艺术创作项目)的通知》《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申报2025年度河南省艺术传承创新发展项目的通知》《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申报2025年度河南省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创新发展激励项目的通知》要求,经自主申报、专家评审、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会议研究,现将拟立项资助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形式向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以便核实查证。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单位: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
电话:0371-65908996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二路10号
电子邮箱:wltysc@163.com
邮编:450003
附件:1.2025年度省直艺术创作项目拟资助计划表.docx
2.2025年度河南省艺术传承创新发展项目拟资助计划表.docx
3.2025年度河南省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创新发展激励项目拟资助计划表.docx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8月5日
责任编辑:邱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