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 双公示 > 行政许可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豫演字〔2024〕第001761号)

  安阳市鑫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本行政机关于2024年10月22日受理申请人提出的演出经纪机构设立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许可事项:

  编号:410000121213

  名称:安阳市鑫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中州路中段路东81号院清风街道办事处H2043室

  法定代表人:杨梦瑶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类别:内资演出经纪机构

  首次发证日期:2024年10月23日

  有效期:2024年10月23日 至 2026年10月22日

  经营范围:演出票务,演出行纪,演员代理,演出代理,演出组织,演员签约。

  请你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持本决定,到河南省政务服务中心C10、C11发证窗口领取行政许可证件,联系电话0371-65569767。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10月22日

责任编辑:邱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