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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豫演字〔2024〕第001687号)

  驻马店经济开发区辉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本行政机关于2024年10月11日受理申请人提出的演出经纪机构设立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许可事项:

  编号:410000121202

  名称:驻马店经济开发区辉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乐山大道与置地大道交叉口爱克大厦C座57号楼2312/2313室

  法定代表人:刘宇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类别:内资演出经纪机构

  首次发证日期:2024年10月11日

  有效期:2024年10月11日 至 2026年10月10日

  经营范围:演出组织,演出代理,演员代理,演出行纪,演出制作,演出营销,演员签约,演出居间,演员推广。

  请你公司于2024年10月12日持本决定,到河南省政务服务中心C10、C11发证窗口领取行政许可证件,联系电话0371-65569767。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10月11日

责任编辑:邱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