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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21197号提案的答复

马爱锄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民宿业发展的提案》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制订民宿发展专项规划。按照文化和旅游部以及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将民宿作为乡村旅游发展的重要抓手,以高等级民宿和民宿集群化发展为重点方向,按照“小民宿,大产业;小民宿,大市场;小民宿,大联动”的产业定位,提出“民宿发展争最快”的发展目标,确定了“生态旅游抓三山,三山旅游抓民宿,民宿引领大发展”的发展思路。下一步,省文化和旅游厅将把我省民宿发展列入工作计划,择机出台省级民宿发展专项规划,着重从制定促进产业发展政策、产业集群建设、产业融合发展、提升民宿产品供给、优化产业发展融资渠道等方面展开规划编制工作;同时鼓励并推动地方政府出台对应的各级专项规划,指导各地民宿开展规划设计、投资建设与运营管理。

  二、落实河南省关于民宿用地的文件精神。省文化和旅游厅协同省自然资源厅等相关厅局,进一步研究落实《关于加快乡村旅游发展的意见》(豫政〔2020〕18号)文件,积极探索民宿产业用地的灵活用地方式、方法。一是鼓励原有农村建设用地的复合利用。省自然资源厅主动作为,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实施《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指导意见》(豫自然资发〔2022〕48号),将乡村旅游用地纳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范畴,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鼓励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发展乡村民宿等农村产业。二是对非农村建设用地,开展“点状供地”。联合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实施《关于支持文化旅游产业用地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3〕30号),对利用农村本地资源发展休闲观光旅游而必须的配套设施建设,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蓄滞洪区、不破坏生态环境和乡村风貌的前提下,可按照“建多少、转多少、供多少”的原则,在村庄建设边界外安排少量建设用地指标,进行“点状报批”和“点状供地”。三是就民宿用地开展进一步研究。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等有关单位专题研究加强民宿项目用地保障政策和路径,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切实做好民宿项目用地保障和服务。

  三、明确主管部门,健全监管机制。一是关于行业监管的职能。民宿产业属于商贸服务业中的住宿业大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文旅主管部门对住宿单位无监督检查权。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19〕17号),工贸行业共包含有八大类,其中包括住宿业、餐饮业。各级商务部门职能包括“负责商业零售、家政、餐饮、住宿、美容美发、沐浴和摄像等商贸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因此,文旅部门不具有民宿行业的审批、监管、执法职责。文化和旅游部制定的《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GB/T 41648-2022)是推荐标准,并非强制标准,因此文旅部门只能对具有参评意愿的民宿在进行等级评定后进行等级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此外,省文化和旅游厅在2020年引入河南省旅游民宿监管与服务平台,通过监管平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旅游民宿综合监管服务水平。二是关于民宿开办的具体证照制发。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先后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学习借鉴栾川县经验做法进一步优化全省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服务管理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河南省公安机关民宿治安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各地充分把握乡村民宿服务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要求,支持乡村民宿行业发展,把民宿作为旅馆业进行纳管,按要求发放特种行业许可证。同时将符合条件的民宿作为旅馆业进行纳管,全部发放特种行业许可证。公安机关将依据“放管服”、“证照分离”等政策要求,全面落实特种行业许可告知承诺制,简化办理流程,鼓励社会力量开发建设民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截止目前,全省已纳管2569家民宿,发放特种行业许可证1845家。下一步,省文旅厅将依据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要求,展开调研,择机出台《河南省民宿产业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民宿产业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民宿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大力培养民宿管理专业人才。目前我省民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采取以下渠道:一是通过高等院校培养高素质民宿管理人才。目前我省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和郑州市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分别开设有全日制三年制大专层次《民宿管理与运营》专业。二是建立民宿学院提升人才素质。建设大别山民宿学院等4所民宿学院重点加强民宿人才培养,建立民宿培训体系。三是数字木兰民宿管家培训。2023年,省文旅厅与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旅游协会民宿客栈与精品酒店分会合作,在我省开展了6期数字木兰民宿管家培训,共计培训300余人次,实现了在职人员的技能培训。下一步,将会同河南省教育部门研究,开办“民宿管理与运营”的本科专业,进一步提高我省民宿高端人才的培养。

  五、强化示范带动,注重品牌建设。一是河南省民宿产业经过近几年的大力发展,已经通过国家甲级民宿6家,乙级民宿3家,河南省五星级民宿28家四星级民宿12家,相较国内其他省份,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二是构建媒体矩阵、宣传推广典范试点。广泛利用拍摄民宿画册,参加对外推介展会,利用央视、新华社、中国旅游报等权威主流媒体进行整体推介。与抖音、快手、小红书、哔哩哔哩等自媒体平台和携程、美团等OTA平台深入合作,大力推广先进典型,起到示范带头作用。三是加强对河南省民宿与精品酒店协会的指导与监督,一方面通过协会开展宣传推广,另一方面要求省协会积极指导各地民宿组建地方协会。目前郑州市、洛阳市等已经组建住宿业协会、城市民宿协会等各级民宿协会,共同助力民宿发展。

  六、持续开展招商活动,引入社会资本。一是持续推广“民宿发展走县进村”模式。通过现场考察、项目洽谈、专家培训、实战授课,达成投资意向,共谋协同发展。二是举办民宿商会促进项目落地。继续举办中国民宿发展大会和民宿座谈会等,共商民宿产业赋能乡村振兴和中原民宿产业强势崛起策略。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我省民宿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24年6月4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0371-65509448

  联系人:张萍

  邮政编码:450003

责任编辑:刘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