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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豫网文字〔2024〕第00124号)

  河南省新华书店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本行政机关于 20240402 日受理申请人提出的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设立 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公司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编号:豫网文〔2024〕1532-018号),有效期自2024年4月10日至2027年4月9日。

  经营范围:利用信息网络经营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从事网络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活动。

  请你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持本决定,到河南省政府服务中心(A336房间,联系电话:0371-65569679)领取行政许可证件。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04月10日

责任编辑:邱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