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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河南省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县(市、区) 评选结果公示

  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河南省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豫文旅产业[2020]10号),经各地遴选推荐、实地考评、专家评审,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研究决定,拟命名中牟县等12个县(市、区)为首批河南省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县(市、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6月12日至6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反映。

  联系电话:0371—65509435

  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

  2023年6月12日

  附件:首批河南省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县(市、区)评选结果

  1.中牟县

  2.新密市

  3.开封市鼓楼区

  4.洛阳市老城区

  5.栾川县

  6.林州市

  7.浚县

  8.辉县市

  9.内乡县

  10.光山县

  11.周口市淮阳区

  12.驻马店市驿城区

责任编辑: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