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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410000522023000018)

河南省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

  410000522023000018

河南省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410000522023000018)

河南省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410000522023000018)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3-15


  备注:

  1.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演出举办单位应于演出前提交演出场所合格证明。

  2.属于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演出,在取得公安部门大型活动安全许可后方可举办。


  抄送:省公安厅、省税务局、演出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或执法机构

责任编辑:陈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