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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推动文旅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

  为充分激发全市文旅市场活力和创造力,加快培育壮大文旅市场主体,近日,焦作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印发《焦作市推动文旅市场主体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焦作市将从培育发展市场主体、强化市场主体发展平台支撑、推动市场主体协同发展、促进消费市场发展、促进文旅产业服务提升五个方面发力,全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形成文旅新业态新模式创新创造活力竞相迸发、龙头企业强劲带动、中小微企业持续涌现的文旅产业发展新格局,从而有效推动文化旅游及相关产业发展。

  发展新兴文化运营机构、发展特色文创市场主体、发展壮大景区市场主体……焦作市将通过多个方面培育发展市场主体。其中,实施龙头景区提升行动,重点促进云台山、青天河、神农山、陈家沟等重点景区提升质量、扩大规模。加快推动陈家沟景区创建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西大井1919文旅景区、云台古镇等创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推动云台山旅游度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神农山旅游度假区、快活林文旅小镇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到“十四五”末,全市A级旅游景区和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达60家以上。

  焦作市将培育建设文旅文创示范区、建设文旅消费集聚区、打造旅游休闲街区。改造提升解放区印象大舞台红色文化旅游小吃街、山阳区中轴·时代印记商业街区、中站区西大井商业街区、马村区鸿运星空集市、示范区东小巷非遗美食小吃街等特色街区建设,打造夜食、夜购、夜游、夜娱、夜秀、夜读城市消费新地标,培育文旅夜经济消费集聚区。加快南水北调天河公园明清历史街区建设,依托文物古迹内涵,植入文创、商贸、娱乐、戏台、茶室、书院等业态,充实酒店、非遗民俗空间、小剧场、沉浸式演艺等各种文旅场景,完善文旅服务设施,拓展文化展示空间,植入旅游休闲业态,打造并申报省级旅游休闲街区。

  《方案》要求,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要把支持文旅市场主体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圆满完成。同时,积极落实《中共焦作市委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添翼计划”加快企业梯次培育的意见》对市场主体的支持政策,对成功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成功创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的,给予50万元奖励。对被评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全国甲级民宿的,分别给予村集体经济组织、民宿建设单位50万元奖励。对获评的“非遗老字号特色美食门店”,按每店2万元标准支持进行市场宣传。对首次进入“一套表调查单位管理库”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在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科创板成功上市的企业,分阶段给予总额1000万元奖励。(记者 杨景鹏)

责任编辑: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