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综合执法改革持续深化,执法办案能力进一步加强,综合执法队伍的执法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
持续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综合执法力量明显增强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意见》《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相继印发以来,文化和旅游部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指导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以整合组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为重点,积极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成果显著。
一是综合执法队伍、职责实现有效整合。截至目前,省市县三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基本到位,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领域执法职责。全国共有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2450个,在编在岗执法人员3.5万余人。全国99%的县(市、区)落实“局队合一”管理体制,压实一线执法责任。在新一轮改革中,青海海东、海北等10个市(州),宁夏永宁、贺兰等10个县(市)新组建执法队伍;山西长治、内蒙古兴安盟、黑龙江大庆、福建莆田等55个市(州、盟)执法机构编制数增幅超过100%。
二是综合执法保障得到普遍增强。在工作经费方面,91.5%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经费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96.5%的一线执法人员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在执法制服和标志方面,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于2020年底正式纳入中央统一着装序列,执法服装完成了从“游击队”到“正规军”的转变。目前,已经有30个省(区、市)完成执法服装和标志招标采购,2万余名执法队员陆续完成制服配发,极大提振队伍士气。
履行执法监管职责,各类文化市场包括旅游市场秩序明显规范
十年来,特别是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成立以来,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突出政治职责,将文化和旅游产品及服务的内容管理、未成年人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作为重要任务,围绕关键节点和重点领域,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有效维护各类文化市场包括旅游市场秩序。
一是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得到有力维护。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打击治理跨境赌博旅游管控、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赴俄游专项整顿、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农村乱占耕地问题整治等重大专项行动,配合推进“扫黄打非”、扫黑除恶、平安中国建设等重大专项工作。围绕党的十九大、改革开放4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建党100周年等关键节点,分别组织专项保障行动,深入推进迎接党的二十大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保障行动。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时发现并处置文化和旅游市场意识形态内容问题。建立边疆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协作机制、涉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文化内容翻译及结果互认协作机制,筑牢民族边疆地区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屏障。
二是各类文化市场包括旅游市场突出问题得到明显遏制。针对文化和旅游市场领域重点问题,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组织营业性演出、娱乐、艺术品、网络文化、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等领域集中执法检查。2018年以来,部署营业性演出市场专项整治,坚决查处未经批准举办演出、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办结案件1300余件;开展10批次违法违规互联网文化活动查处工作,依法查处违规经营单位200余家次,清理下线相关产品;组织文化市场执法领域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专项行动,查处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3.8万余件;整治含有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网络文化产品,办结案件2000余件。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摸排处置有效线索567条,深入开展规范整治,立案调查案件448件,切实维护了老年人合法权益;部署开展赴俄、赴越边境旅游专项整治,查处89起违法违规案件,维护边境旅游市场秩序;持续推进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立案调查案件2149件,有效规范了旅游市场秩序;建立常态化暗访评估机制,以文化和旅游市场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市场秩序等为重点组织开展13轮暗访评估;在春节、“五一”、暑期、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专题部署各地加强执法检查,保持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平稳。
出版、广电、电影、文物市场执法领域,进一步健全重大案件联合督办工作机制,跨部门联合督办多批次重大案件,有力震慑违法违规行为。联合开展版权保护、出版物市场等专项行动,指导督促各地坚决查处出版、电影等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着力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执法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
十年来,随着改革持续深化,文化和旅游部以政治坚定、行为规范、业务精通、作风过硬为目标,着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法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健全,跨部门跨地区执法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是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近年来,文化和旅游部陆续制定出台40余项执法标准规范制度文件,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执法标准规范体系。新一轮改革以来,重要制度建设加速推进。2021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条例》提请国务院审议;国办印发《关于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授权文化和旅游部发布《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1年版)》。充分发挥全国文化市场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和指导作用;联合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国家文物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运行机制的通知》,理顺行业主管部门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关系。截至目前,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已经指导全国25个省(区、市)陆续制定完成了省级执法事项指导目录。
二是专业化能力进一步增强。强化执法资格考试和证件管理,推进行政执法证件换发。组织开展三届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全方位增强执法人员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推进实施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达标工程,组织东西部对口交流协作,推动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建立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师资库,持续开展以案施训等各类线上线下培训,试点建设执法培训标准化体系。
三是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按照“安全、便捷、规范、共享”理念,建成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并不断优化完善相关功能,持续推广平台应用,为基层执法人员提供便捷、实用的信息化工具。常态化开展网络监测,妥善应对各类突发舆情事件,提高及时发现和处置问题的能力。落实国务院统一部署,推动各地完成文化和旅游市场热线整合任务,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严格履行和落实执法监管职责,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监管手段,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责任编辑:陈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