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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文旅文创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大战略”重要部署,高质量推进文旅文创融合战略,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在新时代担当作为、建功立业,以更饱满的热情、更有力的干劲,积极为文旅文创融合发展作出新的贡献,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评选表彰一批河南省文旅文创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现将有关评选表彰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河南省文旅文创先进集体。全省各地涉及文旅文创融合战略的行政部门、事业单位及相关企业。

  (二)河南省文旅文创先进个人。全省各地涉及文旅文创融合战略的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企业等工作满5年以上在职干部职工。

  近5年内获得过“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工作者”以及其他省部级以上表彰的集体或个人一般不再参加评选,如在5年内又作出新的突出贡献的可以参加评选。

  二、名额分配

  推荐“河南省文旅文创先进集体”名额60个,“河南省文旅文创先进个人”名额180名。名额分配主要按各地区集体和个人占比平衡为基数,兼顾工作业绩、地区平衡等因素,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

  三、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一)“河南省文旅文创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领导班子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信念坚定、团结有力、作风民主、勤政廉洁,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干部职工队伍素质高、团结进取、乐于奉献。

  2.参评单位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等制度健全规范,纪律严明,管理和服务水平走在本地区、本系统前列。

  3.塑造推广“行走河南·读懂中国”全域旅游主题形象,在打造中华文化超级IP、培育特色文化旅游线路、组建新媒体推广矩阵、打造全域旅游主题形象推广平台等方面,前瞻谋篇,开拓创新,取得显著工作成效。

  4.扎实推进国际级黄河文化旅游带建设,在实施黄河国家文化公园重大项目、打造郑汴洛国际文化旅游目的地、塑造古都古城古镇古关古道文旅新地标、建设国际考古旅游先行区、发展研学旅游等方面,坚持国际视野,对标一流标准,取得重大工作进展和成效。

  5.推动促进交通运输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在构建覆盖全域的旅游公路服务网、打造立体贯通的旅游航空网、推进重点区域实现旅游通航、建设交通运输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先行示范区等方面,统筹规划科学,项目推进有力,蹚出一条交旅融合发展新路子。

  6.致力推动休闲康养基地建设,在谋划建设A级乡村旅游示范村、打造精品民宿集群、建设休闲旅游度假区、推进康养旅游示范工程等方面,创新产品业态,优化服务品质,激活资源优势,领跑生态旅游高质量发展。

  7.培育发展全链条文创产业,在文化文物资源与新技术新应用跨界融合、非遗活态传承与创新发展、精品演艺打造、沉浸式体验消费等方面,做足创意创新大文章,下好科技赋能先手棋,引领文旅文创产业持续出圈出彩。

  8.近5年来未受过行政处罚,未发生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未发生违法违纪、重大投诉等问题;本单位未发生意识形态重大问题,不存在社会征信问题。

  (二)“河南省文旅文创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对党忠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遵守宪法与法律法规。

  2.工作作风优良、业务素质良好、工作业绩突出,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清正廉洁、甘于奉献,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3.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文旅文创融合战略的新思路、新方法,坚持改革创新,勇于开拓进取,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或专业技术技能水平,在文旅文创融合战略中发挥骨干作用。

  4.积极融入文旅文创融合战略,在项目打造、文化创意、智慧旅游、数字文旅、文物活化、精品演艺等重点关键领域,作出重大贡献,取得优异成绩。

  5.在新冠疫情防控与文旅文创融合战略双推动、双促进、双提高中作出突出贡献,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舍小家为大家,冲锋在前,无私奉献,事迹感人,催人奋进。

  6.近5年来未受过行政处罚,未发生违法违纪、重大投诉等问题;本人未发生意识形态重大问题,不存在社会征信问题。

  四、组织领导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成立河南省文旅文创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

  各省辖市应成立相应市级评选推荐机构,负责所在地区(含省直管县)的评选、推荐和审核工作。市级评选机构、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单位于2022年10月10日前将《河南省文旅文创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工作联系表》(附件7)报送省领导小组办公室(hnswltrsc2022@163.com)。

  五、推荐评选程序

  推荐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实行初审、复审两次审核,所在单位公示和市级、省级公示。

  (一)组织推荐和单位公示。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的姓名、单位和简要事迹等,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推荐对象经所在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文化和旅游部门就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基本事迹等进行审核,撰写推荐工作报告。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单位推荐工作由各单位按程序自行组织实施。

  各推荐单位于2022年10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工作报告、《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6)、推荐对象先进事迹材料等。评选推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本单位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过程、拟推荐对象及其简要事迹、本单位公示情况等。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事迹材料要求内容准确、事迹生动详实,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简要事迹材料要求内容凝练、重点事迹突出,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推荐材料请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光盘版(电子版同时发hnswltrsc2022@163.com)。

  (二)初审和市级公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市级评选机构的推荐材料进行初审,然后将初审结果反馈给各市级评选机构。

  推荐工作要统一征求公安部门意见,其中,对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意见;对企业及企业负责人,应当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国有企业负责人还须征求审计部门意见,私营企业负责人还应当征求统战、工商联等部门意见。上述工作由推荐单位统一组织办理,不得由推荐人自行办理。凡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无故拖欠职工工资,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均不能参加评选。

  各市级评选机构根据反馈意见确定的推荐人选,在市级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和简要事迹),公示无异议后,各市级评选机构于2022年11月20日前,将正式推荐工作报告、《河南省文旅文创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附件3)、《河南省文旅文创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附件4)、《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附件5)、《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6)等正式材料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所有推荐材料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用A4纸打印(推荐审批表双面打印,2寸蓝底彩色证件照片彩色打印或粘贴),一式3份(征求意见表1份)。要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客观真实地填写相关表格,不得随意改变格式。

  (三)复审和全省公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各单位推荐名单和材料进行复审,组织召开评审会,评审结果报领导小组批准后确定拟表彰对象,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在推荐评选过程中,对推荐对象存在异议的,推荐地区有关单位应认真进行调查,并尽快提出处理意见。

  (四)表彰。公示无异议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下发表彰决定;对获得“河南省文旅文创先进集体”称号的单位,颁发奖牌、证书;对获得“河南省文旅文创先进个人”的人员,颁发证书。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重点向长期坚持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工作的同志倾斜。不评选副厅级(或者相当于副厅级)以上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党委或者政府,处级先进集体、县处级干部(含一至四级调研员)比例控制在20%以内。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且具有副高级职称,并在学术科研等方面做出特殊贡献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可按科研人员对待。

  (二)坚持评选条件。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推荐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要有突出的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对拟推荐对象要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考察了解,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三)严肃评选纪律。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和单位,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取消该市(县)参加下一届推荐评选活动的资格。对在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已授予称号的表彰对象,如发生违法违纪等行为,撤销其称号,收回奖牌、证书等。

  七、联系方式

  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

  郭 磊   王 珂 0371—69699798 0371—69699723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任免与表彰奖励处:

  张昱罡 0371—69690228

  电子邮箱:hnswltrsc2022@163.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二路10号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1228室

  邮政编码:450003

  附件:1.河南省文旅文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doc

            2.河南省文旅文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3.河南省文旅文创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doc

            4.河南省文旅文创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doc

            5.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doc

            6.推荐对象汇总表.doc

            7.河南省文旅文创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工作联系表.doc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9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任免与表彰奖励处)

责任编辑:舒湘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