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省图书馆: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办公共发(2022) 90号),文化和旅游部定于2022年开展第七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经研究,现将我省组织参加本次评估定级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全省各省辖市、县(市、区)公共图书馆。如无特殊原因,各级公共图书馆一律参加本次评估。因故无法参评的,仍需在评估定级管理与服务平台上注册备案,并以书面形式报上一级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经省文化和旅游厅同意后方可不参加评估工作。本次评估工作结束后至下一次评估工作开始期间,不单独受理未参评馆的评估定级工作。
二、评估标准及方式
评估定级工作以文化和旅游部制定的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标准(文化和旅游部门户网站或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管理服务平台下载)为依据,评估数据主要采用2018年至2021年评估周期数据(标准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此次评估采取线上数据审核和实地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线上数据主要采取人工填报和平台自动更新的方式进行采集。
三、工作步骤
(一)参评准备:7月10日前,各级公共图书馆登录中国图书馆学会网站(http://www.lsc.org.cn)完成用户注册。7月20日前,各地推荐上报评估专家组名单。根据文化和旅游部统一安排,组织参加文化和旅游部评估定级业务培训。
(二)网上填报:7月10日——7月底,各级公共图书馆登录“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管理服务平台”,填报相关数据,并根据统一安排,在线上开展服务满意度测评。8月上旬,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图书馆学会审核各参评公共图书馆上报的数据。
(三)实地评估:8月中旬至9月底,各省辖市对各县(市、区,含直管县)进行实地评估。10月底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图书馆学会对各省辖市公共图书馆进行实地评估,并对部分县(市、区)公共图书馆进行抽查。
(四)总结上报:10月底前,各省辖市将评估工作总结报告(加盖公章的描件及word版)发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省图书馆学会电子邮箱。11月上旬,汇总、审核全省公共图书馆评估结果并上报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和中国图书馆学会。
(五)迎接检查:10月中旬至11月,迎接文化和旅游部对省图书馆的检查和对部分市县图书馆的抽查。
(六)结果认定:12月底前,文化和旅游部确定一、二、三级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结果。
四、组织领导
为保障评估定级工作顺利实施,成立河南省第七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朱建伟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
副组长:程建立 厅公共服务处二级调研员
孔德超 省图书馆馆长、省图书馆学会理事长
成员:各省辖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人;厅公共服务处、省图书馆学会相关工作人员。具体分工如下:
(一)省文化和旅游厅统筹负责全省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对市级公共图书馆进行评估,并抽查部分县级公共图书馆。
(二)各省辖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的评估工作,制定评估计划,组织专家评估组,对本地区县级公共图书馆进行评估;对本地区评估工作进行总结,线上开展服务满意度测评。
(三)省图书馆学会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工作安排,具体组织实施全省评估定级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估定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坚决杜绝和防止弄虚作假。各级公共图书馆要积极参加评估工作,对照评估标准要求,认真查找不足,努力加以整改,以评促建,不断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推动我省公共图书馆事业繁荣发展。评估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各地疫情防控规定,灵活安排工作,避免人员聚集,确保评估工作安全开展。
请各省辖市按照通知要求,制定本地区评估定级方案,组建专家组,确定1名评估定级工作联络员,并于2022年7月20日前将工作方案、专家组名单和联络员信息(包括姓名、单位、职务、电话、手机、电子信箱)报送省图书馆学会。
联系人: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霍松园
联系电话:0371—65900684,13526899711
河南省图书馆学会 杨荔雯
联系电话:0371-67883052,18538533055
传 真:0371-67883052,电子信箱:hnspgdj@163.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嵩山南路150号,河南省图书馆学会秘书处
2022年7月4日
责任编辑:陈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