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当前我省已进入防汛最为紧要时期,同时也是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演出旺季。为进一步加强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管理,确保全省演出市场安全平稳、繁荣有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规范管理
对全省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开展一次“地毯式”摸底调查。对无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演出团体,要登记造册,及时督促他们到属地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依法纳入监管。对已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民营文艺表演团体,要掌握其演员情况、演出活动开展情况及营业性演出活动报批情况,督促其向演出地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或者备案,规范演出行为。
二、强化监管形成合力
一是加大对非演出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巡查力度,严禁未经批准或备案开展各类营业性演出活动。二是加强对农村庙会集市演出活动的现场巡查,对参与群众多、社会影响大的演出活动强化现场监管,震慑违法违规企图,确保演出活动依法合规。三是充分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红白理事会和街道社区文化市场监管信息员的作用,做好文化市场监督及管理。四是发挥“五老”义务监督员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关心文化市场工作的志愿者的积极性,建立健全义务监管队伍。五是建立健全文化、公安、市场监管、乡镇(街道)等多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形成打击非法演出活动的合力。
三、重拳出击重点整治
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以演出活动安全检查为重点,加强对临时性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的监管,督促演出举办单位特别是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标准搭建舞台、看台,落实营业性演出时的安全、消防措施,确保安全。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着力加强对流动演出、开业庆典演出、农村红白喜事演出、农村庙会演出的日常巡查和抽查,严厉查处未经审批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的违法行为和未达到相关安全要求擅自演出的行为。
全省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管理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强化责任落实,严把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审批关,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演出活动,认真履行职责,在繁荣文化市场的同时,强化市场管理,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2022年7月1日
责任编辑:陈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