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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文化和旅游类社会组织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类社会组织各单位: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有效推动社会组织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现就进一步做好文化和旅游类社会组织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服从防控大局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时刻绷紧常态化疫情防控这根弦,克服麻痹思想,切实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以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来抓。

  二、发挥先锋作用

  各单位党组织、党建指导员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化责任担当,在做好服务于本组织防控工作的同时,协助所在地党委、政府做好疫情排查、防护教育、心理疏导等工作。

  三、严守防疫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经营活动和人员管理,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检查排查,要健全防控机制、落实防控责任,组织党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和群防群控工作。

  各单位举办聚集性活动,要严格按照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建议采取网上办公、通讯联络等措施,减少人员流动,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四、加强自身防护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单位电子屏、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媒介载体,大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教育引导工作人员做好自身防护。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要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做好卫生防疫,搞好公共及办公环境卫生,做好日常消毒。如有工作人员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早期症状,应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引导其当地就医、配合治疗,严守隔离观察有关要求。

  五、践行社会责任

  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积极作用,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下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引导群众正确理性看待疫情,不信谣、不传谣,不断增强社会公众战胜疫情的决心与信心。

  六、加强典型宣传

  各单位可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疫情防护知识,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本组织参与疫情防控动态,挖掘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营造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的良好氛围。


  中共河南省文化和旅游类社会组织委员会

  2022年1月27日

责任编辑:申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