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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首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3月1日起实施

  新乡市首部关于历史文化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新乡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1月6日,新乡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对全面推进《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作出安排部署,为进一步提升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法治化水平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据介绍,近年来,新乡市委、市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采取多种措施,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成效明显。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基本建设、旅游发展等活动给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带来很多新情况新问题,亟须通过立法予以规范。

  据了解,该《条例》分为总则、保护、考古、利用、法律责任、附则6章,共36条。《条例》的出台,健全了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责任体系,构建了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体系,突出了新乡特色不可移动文物的重点保护,理顺了相关部门在文物保护工作中的关系,推动了不可移动文物的社会参与和合理利用,科学合理设定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陈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