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激发文化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制定了《河南省文化市场免予处罚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根据法定职责,对列入清单的处罚事项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时,要严格按照适用情形,结合违法行为的事实、证据等进行综合判定,不得擅自放宽或者变更适用情形。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签署承诺书,引导当事人自觉守法。当事人拒不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通知。
附件:承诺书(参考样式)
2021年11月30日
河南省文化市场免予处罚清单
序号 | 处罚事项名称 | 设定依据 | 免予处罚情形 | 备注 |
1 | 对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首次违反本规定,责令改正且能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的 | |
2 | 对互联网文化单位未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文化行政部门颁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的行政处罚 |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十三条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10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二条 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文化行政部门颁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标明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 | 首次违反本规定,责令改正且能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的 | |
3 | 对娱乐场所未在显著位置悬挂娱乐经营许可证、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的行政处罚 |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 娱乐场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 第二十四条 娱乐场所应当在显著位置悬挂娱乐经营许可证、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标志应当注明“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 | 首次违反本规定,责令改正且能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的 | |
4 | 对旅行社及其分社、服务网点未悬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登记证明的行政处罚 |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擅自引进外商投资、设立服务网点未在规定期限内备案,或者旅行社及其分社、服务网点未悬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登记证明的,由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 首次违反本规定,责令改正且能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的 | |
5 | 对设立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或者其他经营单位增设艺术品经营业务,未依法到文化行政部门备案的行政处罚 |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或者依法授权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责令改正,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1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五条 设立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应当到其住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并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到其住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备案。 | 首次违反本规定,责令改正且能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的 | |
6 | 对旅行社未将安全信息卡交由旅游者或者未告知旅游者相关信息的行政处罚 | 《旅游安全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旅行社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不按要求制作安全信息卡,未将安全信息卡交由旅游者,或者未告知旅游者相关信息的,由旅游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可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二条 旅行社组织出境旅游,应当制作安全信息卡。 安全信息卡应当包括旅游者姓名、出境证件号码和国籍,以及紧急情况下的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使用中文和目的地官方语言(或者英文)填写。
| 首次违反本规定,且能当场将安全信息卡交由旅游者并告知旅游者相关信息的 |
责任编辑:陈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