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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 075-2019)实施工作方案

  文明旅游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落实文旅强省战略、提升服务质量的重要抓手。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倡导文明旅游,引领文明风尚,积极营造讲文明、重礼仪、树形象、筑诚信、热情友爱、安全有序的旅游环境,我厅依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 075-2019)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如下方案,开展相关标准宣贯及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培育和评定工作:

  一、组织领导

  (一)我厅成立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行业标准《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 075-2019)的宣传、贯彻、实施和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培育、评定等工作。

  (二)在领导小组指导下,成立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定专家组,开展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的评定、复核工作。

  二、评定总则

  (一)文明旅游示范单位是指积极推动文明旅游、在引导旅游者和组织培训旅游从业人员文明行为等方面具有示范性的单位,包括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旅行社等提供旅游相关服务的单位。凡在我省范围内正式开业一年以上,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单位,均可申报。

  (二)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划分为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和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我厅负责开展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的评定和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的复审推荐工作。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将从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中择优推荐。

  (三)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定和管理坚持“注重实效、突出示范、严格遴选、动态管理”的原则,成熟一批、评定一批。原则上每年集中评定一次。

  三、评定程序

  (一)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定工作按照“自愿申报、初审推荐、材料审核、现场检查、评议公示、命名授牌”的程序进行。

  (二)申报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报单位依据《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 075-2019)及其评定细则(见附件1)进行自检,自检应包括必备要求、基本项目、附加项目、负面清单的全部内容,并收集整理佐证材料。递交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请评定报告书(见附件2)以及营业执照、单位法人证书、经营许可证、荣誉证书等相关证照复印件,由各地市(直管县)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初审后,与佐证材料一并报送至我厅。

  (三)我厅收到申报材料后,组织专家组依据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通过材料审核的申报单位,开展现场检查,并出具检查工作报告,根据综合评议结果,确定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候选名单。

  (三)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候选名单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符合评定标准的申报单位,由我厅发布公告、颁发证书和标牌。

  四、监督管理

  (一)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如弄虚作假,经查证后,取消申报资格,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二)对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在经营过程中,如出现《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 075-2019)评定细则中“文明旅游负面清单管理措施”所列情况,由我厅责令其限期整改或取消其等级并收回证书和标牌。

  (三)我厅对期满三年的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开展复核。复核不达标的示范单位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取消等级。被取消等级的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应交回证书和标牌。

  (四)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等级证书和标牌由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定机构统一设计,由我厅制作颁发。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如因更名需更换证书,可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关文件证明进行更换,同时交还原证书。

  (五)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应在其宣传广告等资料中正确标明其等级。

  五、实施要求

  (一)坚持广泛发动。文明旅游工作涉及对象广、环节多。各地在宣传发动时,既要关注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旅行社等提供旅游相关服务的单位,也要留意其他能够积极推动文明旅游、在引导旅游者和组织培训旅游从业人员文明行为等方面具有示范性的单位,最大限度调动各类企业和单位参与积极性。

  (二)注重标准宣贯。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定是行业标准《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 075-2019)贯彻实施的有力抓手。要按照“培育为主、创建结合”的思路,注重抓好标准宣贯工作,将其落实到制度建设、卫生环境、服务质量、宣传引导、实践活动等各个细节,提高标准实施的广泛性和实效性。

  (三)做好初审推荐。各地在组织初审时应坚持文档检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重点关注申报单位是否符合必备项目要求,是否达到“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相应分值和得分率要求,是否存在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是否存在列入文明旅游负面清单管理措施的项目。

  (四)建立长效机制。开展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定,旨在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各地要以此为契机,持续提升辖区内相关单位组织管理、服务营销、环境保护能力,持续优化文明提示、文明引导、文明实践各项工作,打造更多品牌响亮、游客满意的旅游目的地。

  附件:1.《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BT075-2019)评定细则

  2.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请评定报告书

责任编辑:陈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