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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
“文明旅游 你我同行”网络文明传播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为倡导文明旅游,引领文明风尚,积极营造讲文明、重礼仪、树形象、筑诚信、热情友爱、安全有序的文化旅游环境,我厅拟在中秋节、国庆节期间集中组织开展“文明旅游你我同行”网络文明传播活动,相关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

  此次活动是在我省文旅市场全面复苏,国庆、中秋“双节”来临之际举办的一次文明旅游网络文明传播专题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实施社会文明促进和提升工程的重要抓手,也是优化我省文化和旅游环境,提升民众文明素养,推动全省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对树立文化旅游形象、创建文明旅游品牌具有重要意义。

  二、活动主题

  文明旅游你我同行

  三、活动时间

  2021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

  四、参与范围

  全省范围内所有文化和旅游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同时引导广大游客积极参与。

  五、活动内容

  此次活动主要以网站、微博、微信、头条、快手、小红书、B站等媒体平台为载体,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一)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厅直各单位要把此次活动作为本单位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载体,制定出详细方案,谋划好相关活动,依托互联网发出倡议书、制作宣传册(页),努力在全省范围内营造“文明旅游 你我同行”的良好氛围。

  (二)全省各类文化场馆、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等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要主动承担起行业“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社会责任,将此次活动与“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创建相结合,开展好以下活动并做好网络宣传。

  1.发出网络倡议,做好形象宣传,以文明、友好、互助、包容的姿态迎接省内外游客;

  2.与各类旅游宣传营销活动搞好结合,制作含有本企业“VI”标识的文明旅游网络文明传播宣传视频、宣传图片、宣传文案等宣传品,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旅游为重点积极开展网络文明传播活动;

  3.组织对所属区域环境卫生、购物及餐饮场所等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美化旅居环境,提升服务水平;

  4.强化培训指导,规范服务流程,积极引导所属员工“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

  5.设立志愿服务窗口,成立志愿服务队伍,积极开展个性化、全覆盖的志愿服务活动,引导游客“文明旅游、文明餐饮、文明观演”等;

  6.积极点赞“文明行为”,主动劝诫“不文明行为”,并利用网络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7.创新性开展适合自身特点的其他文明旅游网络文明传播活动。

  (三)鼓励广大文旅消费者和网红达人利用自媒体平台,采用“打卡”“游记”等多种形式大力传播先进文化、宣传文明理念、参与文明旅游。

  六、相关要求

  (一)提高站位,科学谋划。各单位要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与行业复苏和本单位文明创建工作搞好结合,与各互联网媒体加强合作,科学谋划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既要注重线下活动开展,也要注重搞好网络文明传播。

  (二)扎实组织,确保效果。对制作拟定的各项文案、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等,各单位负责人要认真把关,确保形成正确的舆论引导和网络文明传播效果,推动全省文明旅游工作深入扎实有效开展。

  (三)做好宣传,认真总结。各地、各单位要注重发挥互联网传播文化、播撒文明、展示形象的良好优势,认真梳理在文明旅游网络文明传播活动中的创新做法、成功经验,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于10月11日前以总结材料形式报送至我厅,我厅将把此次专题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年度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一项重要指标。

  联系电话:0371-69699751

  电子邮箱:hnswltkjc@163.com

  2021年9月17日

责任编辑:陈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