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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公示2021年度河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拟补助项目的公告

  根据《河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文化和旅游厅开展了2021年度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评审工作,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资金评审委员会,对各地、各单位申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展示馆(传习所)和传承人进行了评审。现将拟补助名单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如对公示名单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情况。

  异议受理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二路10号

  邮 编:450003

  联系电话:0371-65906649

  电子邮箱:hnxmsb2019@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1.2021年度拟补助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单

            2.2021年度拟补助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习示范馆名单

           3.2021年拟补助省级传承人名单

  2021年5月31日

责任编辑:武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