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已经成为大众旅游的新场景,智慧旅游的新动能。”4月7日,在全国“互联网+旅游”发展论坛暨2021河南智慧旅游大会上,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戴斌发布《全国“互联网+旅游”发展报告(2021)》,并进行了主题分享。
戴斌介绍,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公开发布的数据,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9.89亿,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9.86亿;共有域名总数为4198万个,网站数量443万个,网页数量3155亿个,监测到的App345万款。“在前互联网时代,旅游是独立于目的地日常生活之外的封闭世界,旅游需求与休闲供给之间很少有信息的交集,互联网改变了一切,WIFI、网络信号、App成为当代意义上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戴斌说。
同时,科技进步和经济增长合力也推动着消费观念的变迁,“互联网+旅游”已从早期的旅游网络走向今天的网络旅游。中国旅游研究院(文化和旅游部数据中心)监测数据显示,春节期间全国景区接待预约游客比例为60%,平时也有40%~50%,在线旅游消费总额达到了万亿级别,支撑了携程、去哪儿、美团、同程、马蜂窝、穷游等头部在线旅行商走向世界舞台。
“我们感觉到未来的‘互联网+旅游’在持续满足国内旅游市场存量的同时,也会打开全新的市场,创造更有科技感和科幻感的新需求,为‘互联网+旅游’高质量发展提供全新的动能,这就要求我们做好大规模旅游商业化运营的政策和理论准备。”戴斌说,新发展格局要求旅游业着眼多样性、品质化的消费需求,不断扩大国内旅游市场总量;要求统筹内部和外部创新动能,保持国内国际旅游市场双循环相互促进;要求持续深化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在谈及多样性、品质化的消费需求时,戴斌举例,对互联网的应用,从战略机遇来看,目前一些“网红”可能还是偶发现象。旅游需要“网红”,需要在旅游目的地和游客之间建立情感的连接,进而带动追求市场和新鲜的年轻人去种草和打卡,但是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网红”不是旅游的全部,从“打卡”到“打钱”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现在缺的既不是旅游需求的存量,也不是旅游需求的增量,而是能够激发出游动机、满足品质化和多样性消费需求的创新产品。
戴斌分析说,今天,数字内容已经借助互联网平台无所不在地渗透到日常生活中,未来的“互联网+旅游”是属于为游客创造美好生活和消费场景的数字技术服务商。他建议相关部门应尽快培育“互联网+”新主体,构建智慧旅游新格局。要引领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景区、主题公园等传统产业,通过数字化转型成为新发展格局的旅行服务业、旅游住宿业和旅游休闲业,也要吸引互联网平台、数字化企业、智能装备制造业通过产业投资、合资合作等方式进入旅游业,成为新型市场主体。在此过程中,尤其要加强科技、文化和旅游企业的深度融合。
责任编辑:申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