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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文明处室、文明家庭、文明职工、身边好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省文物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我厅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文明程度和综合素质,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文明处室、文明家庭、文明职工、身边好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办有关工作部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融入到我厅文明创建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持续提高干部职工文明素养。以创新工作机制、提升整体创建水平为重点,爱岗敬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争创佳绩,营造文明、和谐、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全力推动创建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本次评选活动由厅精神文明创建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厅文明办组织实施。

  三、评选范围

  省文物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全体干部职工。

  四、评选条件

  (一)文明处室

  1、组织创建好。处室负责人重视并主管文明处室创建工作,坚持工作目标和文明建设一起抓。处室人员创建意识强,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创建活动,文明建设相关资料齐全规范。

  2、队伍素质好。能认真落实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能积极开展业务知识与技能学习和培训,积极参加各种创建活动。党员干部政治思想觉悟高,精神面貌好,业务素质强,工作积极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业务工作好。处室全体职工能认真履行处室工作职责,紧密围绕工作中心开展业务工作。依法办事,工作效率高、质量好,能圆满完成处室目标任务和所承担的职能工作。

  4、遵纪廉洁好。处室负责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加强对处室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全体人员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国法和我厅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案件,无群众投诉,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

  5、文明办公好。处室工作、学习秩序良好,文明用语、文明办公、文明服务。室内卫生保持整洁,文件资料和办公用品放置有序。

  (二)文明家庭

  1、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讲究社会公德,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抵制不良社会风气的侵蚀,敢于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2、家庭成员爱党、爱国、爱科学、爱劳动、爱护国家财产,不参加非法组织,语言、举止文明、礼貌;尊重、赡养照顾老人,孝敬父母,爱护关心子女。

  3、夫妻互相尊重、平等相待,共同承担家务,分工协作,发挥各自长处;家庭成员之间感情融洽,关系和谐,工作上互相支持、鼓励,生活上互相关心、照顾。

  4、关爱社区,关心团结邻里,形成良好的互助友爱、助人为乐的人际关系;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富有爱心、同情心,尊重、体谅他人,邻里间互相帮助,关系融洽。

  5、讲究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设备,管好自家水、电、气,保证安全。

  6、落实国家生育政策,生男生女同等对待;教育子女身体力行,重视对子女文明礼貌、优良品德、良好习惯的培养;对子女要求严格,讲究方式方法,父母和子女间政治平等,家庭民主。

  7、家庭成员倡导健康消费,不铺张浪费,勤俭持家;居家环境清洁,环保美化,家庭成员有良好的个人习惯。

  8、倡导科学不迷信,家庭成员不参与黄赌毒活动,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

  (三)文明职工

  1、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认真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尽职尽责,不断提高政治、文化、业务素质。

  3、遵守社会公德和市民行为规范,诚实守信,言行文明,团结同志,关心集体,家庭邻里和睦。

  4、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持办公室清洁、整齐、美观;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志愿活动,主动为社会做出贡献。

  5、乐于助人,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协作配合精神。

  (四)身边好人

  1、积极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扎实开展“讲文明树新风”、社会志愿服务、送温暖献爱心、传承民族优秀文化、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等活动中事迹感人、表现突出的;

  2、在创建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小区、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村镇和文明示范标志区域以及全行业规范服务达标、文明行业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事迹感人,表现突出的;

  3、在抢险救灾中保护、抢救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4、支持、理解、参与省、市、区重大工程建设,事迹突出的;

  5、坚持为社会、为他人做好事,助人为乐、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助困济难事迹突出并有较大社会影响的;

  五、推荐、评选与表彰

  (一)推荐名额

  文明处室由厅机关各处室在机关处室中推荐6个处室,文物局机关每处室推荐3个处室;

  文明家庭由厅机关、省文物局机关每处室各推荐1个、厅直单位各推荐1个;

  文明职工、身边好人由厅机关、省文物局机关每处室各推荐1名,厅直单位各推荐1名。

  请各推荐单位填写《文明处室推荐表》、《文明家庭推荐表》、《文明职工推荐表》和《身边好人推荐表》,于7月9日下班前报厅文明办(电子版发送至:jgdw65906020@163.com),联系人:周燕 电话:65906348。

  (二)评选与表彰

  厅文明办将对所有推荐的材料进行审核,根据推荐名额数量、文明事迹情况综合考察,经报厅精神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审批,并在厅机关公示后,进行表彰。

  六、工作要求

  1、机关各处室、厅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重视评选工作,广泛宣传,深入动员,认真组织,确保质量。

  2、把评选活动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先进典型评出来、竖起来。

  3、通过评选活动评出新风新貌,评出团结和干劲,为开创我厅精神文明创建新局面做出贡献。

  附件:

  1、文明处室申请表;

  2、文明职工推荐表;

  3、身边好人推荐表;

  4、文明家庭推荐表;

  2020年7月6日

附件1:

文明处室推荐表

处室名称


人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本处室

意见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厅精神文明领导小组意见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文明职工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政治

面貌


单位


职务


联系

电话


 

 

 

 


所属

单位

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身边好人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政治

面貌


单位


职务


联系

电话


 

 

 

 


所属

单位

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文明家庭申报表

姓名


政治

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家庭

主要

成员

情况



文明家庭申报表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责任编辑:申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