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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直管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中国文字博物馆,厅直各单位,省文物局,厅机关各处室:

  现将《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方案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文化和旅游部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规定,为组织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处置各类突发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

  1.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所属单位,重点是面向公众开放的图书馆、少儿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站)、文化艺术中心、文化广场、游客中心等;

  2.旅行社、歌舞娱乐场所、文艺院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游艺娱乐场所、剧院等场所;

  3.规模较大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演出活动、展览活动、文化庙会等,本省旅游经营者组织的旅游活动等;

  4.实行标准化管理的A级旅游景区、星级宾馆等。

  二、工作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加大防范疫情宣传普及,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加强对公共文化旅游服务场所的管控,减少或取消公共娱乐活动、旅游活动等,努力阻止疫情通过文化和旅游场馆、活动传播。

  2.坚持属地管理。处置公共文化旅游场所、文化旅游活动疫情防控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自觉接受所在地党委政府和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

  3.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厅直各单位全面建立预警和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发现疫情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应急预案,果断应急措施。

  4.建立及时报告机制。各地各单位建立疫情防控值班制度和工作报告制度,坚持日报告制度,坚持在第一时间向所在地党委、政府以及联防联控机制、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三、防控工作领导组织

  全省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厅直各单位应当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

  (一)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协调本部门、本单位疫情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和落实疫情防控任务。

  2.加强与所在地党委、政府、上级主管部门以及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和信息。

  3.研究解决突发事件和防控工作重大问题。

  (二)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和处理等具体工作。

  2.对本部门、本单位防控工作情况以及疫情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分析和报送。

  3.督促落实有关情防控工作。

  四、应急响应

  1.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厅直各单位要依照本方案及时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应急机制,严格执行日报告工作制度,当日没有发生疫情重要事项的,仍需履行零事项报告。

  2.高度重视值班工作,落实领导在岗带班规定,坚决杜绝值班人员脱岗、顶岗现象发生。带班领导和值班干部应确保联络通畅,严禁擅离职守。遇有突发事件发,值班人员应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政府、卫生防疫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按照省委省政府、文化和旅游部相关要求,启动一级疫情应急响应:

  (1)全省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暂停经营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旅游产品,并妥善处理好游客行程调整和退团退费等合理诉求;已出行的旅游团队可按合同约定继续完成行程,行程中密切关注游客身体状况,做好健康防护;

  (2)暂停开放公共文化服务场所、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

  (3)暂停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演出活动、展览活动、文化庙会活动等;

  (4)关闭人员相对密集或发生疫情地区的A级旅游景区。

  五、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及时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搞好应急值守,完善疫情应急方案,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密切关注、加强引导。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干部职工健康教育,引导大家疫情没有解除之前,不去武汉等疫区探亲、出差、旅游,进出人员密集场所,注意佩戴口罩、手套。重视指导各景区景点、旅行社、星级酒店做好防范工作。

  3.加强督查、严密防范。各地要组织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加强对检查督导,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要积极健全沟通协调机制,要与疾控、医院等单位保持沟通联络,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处置。

  春节期间防控情况报告值班电话:0371-69699775

  平时防控情况报告值班电话:0371-69699771

责任编辑:郭双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