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 政策 > 其他文件 > 规范性文件
成文日期 发布时间 2020-03-24 17:40
标  题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恢复旅行社企业部分经营活动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失效时间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恢复旅行社企业部分经营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直管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有关恢复旅游企业经营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将我省旅行社企业恢复部分经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暂不得经营跨省和出入境的团队旅游业务及“机票+酒店”旅游业务。

  二、即日起,各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可恢复开展第一项范围以外的旅游经营活动。

  三、旅行社组织省内旅游活动前,严格落实“一团一报”规定,要将团队信息上传至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各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核查工作。

  四、各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要按照“分区分级”的原则,制定并实施疫情防控措施,妥善做好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工作。

  特此通知。

  2020年3月19日

责任编辑:郭双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