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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时间 2020-02-17 09:25
标  题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战胜疫情稳定发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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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战胜疫情稳定发展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直管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应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好《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2020〕9号)《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等政策,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的恢复和发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暂退旅行社质保金。各地要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要求,抓紧组织协调和实施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工作,确保80%质量保证金在2020年2月底前要全部结转到位。

  二、用足财税帮扶政策。各地要组织文化旅游企业学习了解中央和省市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认真对照豫政〔2020〕9号文件要求,指导文化和旅游企业积极申请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疫情防控期间延期纳税等财税支持政策。争取房租减免和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减轻企业负担。

  三、争取社保缓缴和稳岗补贴。各地要按照豫政〔2020〕9号文件要求,指导文化和旅游企业积极争取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优惠措施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延期政策。积极为文化和旅游企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在职培训补贴。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与职工集体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措施,稳定与职工的劳动关系。

  四、用好金融支持政策。各地要按照豫政〔2020〕9号文件要求,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协调金融机构出台支持和鼓励文化和旅游企业的优惠政策,做好国家、省有关优惠政策的衔接和落实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文化和旅游企业申请信贷展期、续贷、减免逾期利息和国家、省贴息支持政策。指导有关企业用好省金融服务共享平台等政府性平台,拓宽金融服务渠道。

  五、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大力推进“一网通办”,简化办事流程,减少审批时间,取消不必要的填表报数和检查评估等活动,不断减低文化和旅游企业经营成本。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个人创办各类文化和旅游企业。

  六、提前做好宣传和推介工作。省文化和旅游厅将统筹与今日头条、腾讯、快手、携程等知名互联网公司合作,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全面推介“老家河南”品牌,做好旅游市场预热。各地要组织旅游企业、景区景点主动谋划市场恢复发展活动,采取多种方式,全方位开展旅游营销推广活动。鼓励和支持各类旅游企业通过互联网等形式对全省导游员、讲解员、旅游企业管理人员、民宿业主、乡村旅游点经营者等开展免费培训,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七、有序推动重大建设项目复工复产。指导全域旅游示范区和重点旅游区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和重大项目建设,制定复工复产预案和应急预案,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管控措施,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稳妥推进旅游企业、景区景点、民宿等重大建设项目有序复工复产。

  八、谋划好疫情过后的文化和旅游活动。各地要提前谋划,瞄准市场需求,挖掘内部潜力,激发消费活力。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协调省级相关部门尽快制定《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各地也要争取出台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做好准备,抢抓疫情过后的有利时机,有序开放文化场馆和A级景区,提振旅游消费市场。支持各地在疫情解除后举办各类文化和旅游节庆活动,刺激文化和旅游消费。

责任编辑:郭双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