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动态 > 公告公示

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

  现将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望认真抓好落实。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做好我省文化和旅游系统的疫情防控工作。要及时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搞好应急值守,完善应急预案,按照属地管理、分工负责原则,切实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疫情防控工作。

  二、密切关注、加强教育。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密切关注本地区疫情发展形势,及时掌握相关情况。认真做好本系统、本单位干部职工健康教育,教育引导大家疫情没有解除之前,不到疫区及其周边探亲、出差、旅游,进出医院、影院、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注意佩戴口罩,做好相关防护措施。重视做好辖区内旅行社工作,疫情解除之前,不得组织到疫区及其周边的旅游团组。

  三、健全机制、加强防范。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及时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分管(工)负责原则,重点加强疫情防控的防范、处置和报告工作。健全安全防控机制,从严控制群众文化活动数量和规模,严格执行活动报批和备案制度,各景区景点、文化场馆按要求落实通风、消毒措施,加强对游客、观众和系统内人员的安全检查,有条件的可设置体温检测装置,发现疑似病症第一时间隔离并协调送医。健全沟通协调机制,要与本地区疾控、医院等单位保持沟通联络,明确医疗部门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确保一有情况及时处置。健全值班报告机制,本地区、本部门疫情要做到一事一报、及时报告,不得瞒报、漏报、误报。省文化和旅游厅春节疫情报告值班电话0371-69699775;平时疫情报告值班电话 0371-69699771。

责任编辑:申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