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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人大十三届二次会议第681号建议的答复

贾艳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艺术文化职业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经与省教育厅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文化和旅游厅党组高度重视文化艺术职业化发展工作。在文旅融合背景下,文化艺术职业化发展是文化事业发展的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

  一、关于“出台我省艺术文化人才职业化发展培养规划,宏观上对我省艺术人才培养进行顶层设计”的建议。此次机构改革,文化和旅游厅成立了“科技教育处”并明确了“指导行业职业教育工作”的工作职能,理顺了文化艺术行业职业教育的管理体系。下一步,我厅将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夯实工作任务,指导文化和旅游高等学校共建工作和行业职业教育工作,尽快协助相关业务处室拟定出台艺术人才职业化培养规划,并将结合艺术名家进校园等活动大力推进艺术人才培养及推介工作。

  二、关于“加快布局并做大做强艺术文化职业学校”的建议。由于历史原因,原文化系统艺术中职学校,多从过去的地方戏曲学校转型,属行业办学,主要专业设置和师资力量以传统戏曲为主。进入九十年代,大部分学校根据时代发展和现实需要调整了专业设置,开设了声乐器乐、舞蹈、美术、影视表演、礼仪、摄影、书法等专业。艺术类中等职业学校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曾经为各级各类艺术院团、文化馆站、艺术高校培养了大量的艺术专业后备力量,同时也对高校培养高层艺术专业人才进行了有益补充。进入二十一世纪,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市场导向变化,艺术中职学校普遍面临着生源流失、师资力量薄弱、经费投入不足、就业困难等问题。由于生存困难,部分省辖市艺术中职学校陆续并入其它高校或职业教育中心,并归口教育部门管理。2011年,省政府决定将“中原文化艺术学校”(原河南艺术职业学院)主管部门由原河南省文化厅变更为原河南省教育厅。文化行业艺术职业教育的发展和生存面临诸多现实问题。下一步,文化和旅游厅将结合文化旅游行业特点,加强与文化旅游高等院校的合作共建,加强推进“产、学、研”一体化建设,开展订单式培养,将市场需要量大、产业前景好的文化艺术专业纳入院校的培养计划。我们也将联合相关部门,建立艺术教育师资库,将部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艺术名家等实操经验丰富、德艺双馨的文化艺术人才纳入师资库,通过建立名家工作室、教学体验基地等形式,开展文化艺术人才的传帮带。

  三、关于“培养培育优秀艺术文化工作室”的建议。省文化和旅游厅一向重视对专业人才的培养,对优秀拔尖人才在工作上给奖励、在政治上给荣誉、在社会上给声誉,比如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才授予称号,推荐当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在媒体上推介宣传,鼓励设立个人工作室等。厅艺术处自2016年开始,陆续开展了“艺术名家推介”工作,对在舞台艺术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艺术名家进行宣传推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下一步,我们将总结并推广这些好的经验,帮助更多优秀艺术人才建立个人工作室,鼓励他们走市场化品牌化运作,做大做强文化产业品牌。 

  2019年6月12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0371-69699751

责任编辑:申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