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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220783号提案的答复

孙国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宋文化大遗址投入力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北宋东京城遗址是国务院1988年公布的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也是国家文物局十三五大遗址保护专项规划确定的150处大遗址之一(目前我省共有18处大遗址列入国家大遗址保护专项规划)。北宋东京城遗址的保护除已经纳入《国家文物局十三五大遗址保护专项规划》外,还被纳入了我省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整体规划和2019年度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计划。今后一段时间,北宋东京城遗址的保护利用工作将会从国家大遗址保护和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两个方面得到大力支持。

  二、文物部门一贯重视北宋东京城遗址的保护工作。按照现行的《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河南省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物部门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北宋东京城大遗址保护工作给予支持:1.保护规划编制,2.文物本体维修保护,3.安防、消防、防雷等保护性设施建设,4.文物本体保护范围内的保存环境治理,5.陈列展示,6.数字化保护,7.预防性保护,8.大遗址保护管理体系建设,9.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10.重要考古遗迹现场保护,11.重要出土文物现场保护与修复等。自2010年以来,国家文物局已先后针对北宋东京城遗址范围内的新郑门遗址、延庆观、繁塔、开封城墙、山陕甘会馆、河南留学欧美预备学校旧址、开封东大寺等文物保护单位拨付专项补助资金1.39亿元,有力推动了北宋东京城大遗址范围内的文物保护规划编制、文物本体维修保护、考古发掘研究等工作,其中直接用于北宋东京城遗址保护的经费约2300余万元。

  三、按照我省其他各主要大遗址保护展示利用工作的基本思路,要实现对一处大遗址的充分保护和利用,首先要开展充分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研究,其次要针对某些重要的考古遗址点开展保护展示工程,在条件成熟之后,再适时建设相关的遗址博物馆,并在此基础上,完成相关配套的基础设施、开发利用服务设施建设,最终建成考古遗址公园。由于北宋东京城遗址考古调查、勘探以及发掘研究开展的很不充分,目前仅对新郑门(顺天门)遗址进行了考古发掘,州桥及附近汴河遗址的考古发掘还在进行中,因此,可供展示的重要遗址点非常有限。文物本体维修保护工程,安防、消防、防雷工程,陈列展示,数字化保护,预防性保护等专项经费可以支持的项目都不具备开展的条件,文物部门进行经费支持缺少着力点。

  四、北宋东京城大遗址保护目前迫切需要开展的博物馆建设、拆迁安置、周边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开发利用服务设施建设等项目均不属于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补助范围,导致这些项目无法申报国家大遗址保护专项经费。我们将积极争取省政府参照支持洛阳大遗址保护专项补助资金做法,安排省财政拨付专项经费,支持北宋东京城大遗址保护利用工作。

  五、大遗址保护是社会各界共同的责任,它不仅是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责任,更是中央政府和其职能部门的责任。针对像北宋东京城遗址这样价值突出、面积巨大、位于城市建成区、保护工作与城乡建设矛盾突出的大型古代都城遗址,其保护工作仅靠补助性质的文物保护专项经费是远远不够的。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对北宋东京城大遗址保护工作的支持力度。同时,也希望地方政府能够提出切实可行的大遗址保护区域性补偿方案,提供合理化建议,逐级上报,以争取中央政府在税收政策、财政转移支付等方面的支持。

  感谢您对文物保护工作的支持!

  2019年8月2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0371-63903356

  联系人:何军锋

责任编辑:申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