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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人大十三届二次会议第91号建议的答复

杜建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经与省财政厅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历史文化街区是是城市历史的见证,文化街区的建筑和文物遗存以其独特性、不可复制性和不可再生性,成为一个城市独一无二的发展见证,保留城市的记忆,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对一座城市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也是我们应尽的责任。

  2018年省政府公布了河南省第一批省级历史文化街区15个:开封3个、洛阳1个、安阳3个、浚县2个、淇县1个、濮阳县1个、商丘市2个 、新密市2个。明确了:由历史文化街区所在地市、县级政府依法做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实施工作,完善保护制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文物局切实加强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历史文化街区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省文物局高度重视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重点做好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工作。首先,做好统计工作,通过对历史文化街区内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进行调查统计,摸清历史文化街区文物家底。其次,加大保护力度,做好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工作,争取将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向历史文化街区中的文物保护单位倾斜,提高保护质量和效果。同时,积极配合住建等部门,做好相关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各地严格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相关要求,做好保护工作,协调好历史文化街区发展与保护的关系。

  关于建议设立专项资金的建议,因专项资金设立有严格的程序,统筹整合、控制个数是专项资金管理的基本要求,不宜一个事项增设一个专项资金,新增重点工作可以通过调整专项资金使用方向、增加专项资金规模等方式保障。

  2019年8月2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0371-63513248

责任编辑:申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