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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文化厅2017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规定编制的。报告内容包括全文内容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省文化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7〕69号)要求,不断加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文化政策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切实保障公众的文化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文化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全省文化系统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河南省文化厅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河南省文化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明确了政务与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时限、责任部门等,促进了政务与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研究出台结合全省文化系统实际情况,制定修订了《河南省文化厅政务舆情制度》《河南省文化厅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全省文化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构建平台完善、运转有效、责任清晰、保障有力的工作格局。

  (二)推进重点信息公开。督促加强重要文化政策法规,部门预算、决算,文化改革任务,文化惠民举措进展完成情况以及“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等重点信息及时公开。以厅门户网站为依托,全面梳理编制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按照要求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及时在“信用河南双公示”平台上公布相关信息。制定出台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意见,按照文化部和省政府的要求,对全省文化市场双随机抽查的内容、方法、时限、频次及信息公开进行规范。2017年公开涉及公众利益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函60件。

  (三)主动做好政策解读。2017年,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等多项涉及面广、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的文化法律法规政策实施,我厅结合社会关注点,通过组织媒体集中采访,举办宣传启动仪式,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研讨,邀请专家授课等多种方式,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四)加强社会关切回应。完善新闻发布制度,通过召开季度例行发布会,专题发布会、吹风会,组织媒体集中采访等形式,多渠道、多平台宣传介绍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落实、“欢乐春节”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春满中原”春节系列文化活动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文化工作进展情况。加强舆情收集,了解社会公众对文化建设的意见建议,及时予以回应。

  (五)加强平台建设。加强政务网建设,每年保障运行维护经费20万元。设立河南文化信息中心,配置了必要的硬件设施。完成文化厅政务门户网站改版工作,对网站群升级后的网站模板、页面进行完善,对升级后出现的网站页面排版异常、图像丢失、音视频播放错误等进行修复。配合省发改委做好全省文化系统便民事项网上填报工作。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目前共建成省级分中心1个、市级支中心15个、县级支中心159个、乡镇基层服务点1896个和村级服务点47533个,基本实现全省五级全覆盖。完成了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河南分中心建设招标工作,利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继续开展在线审批,文化市场信息化建设逐步加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结合文化工作实际,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突出抓好权责清单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文化服务公开、文化政策法规公开、财政信息公开、“三重一大”事项信息公开、评选评优公开、计划规划公开等重点事项公开。

  (一)政务动态

  1.新闻发布。包括全省重大文化新闻相关信息。

  2.工作部署。包括全省重点文化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3.公告公示。包括全省重要文化演出活动安排、公务员招考和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等方面的信息、重要公告和通知等内容。

  4.工作动态。包括全省文化工作进展情况、文化动态。

  5.文化要情。包括全省重要文化信息。

  6.高层声音。包括国家重要文化政策解读、重要文化工作讲话。

  7.领导讲话。包括全省重要文化讲话内容。

  (二)主动公开

  1.计划总结。包括全年工作总结、工作计划。

  2.机构设置信息。包括机构概况、机构职能、领导信息、直属单位相关信息。

  3.年度计划。包括全省文化工作要点、重点工作安排。

  4.人事任免。包括文化系统重要人事任免情况。

  5.重要会议。包括文化系统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6.重大项目。包括全省重要文化场馆建设情况、运行情况和重要通知。

  7.政策法规信息。包括文化厅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文化行政执法项目设置及依据。

  8.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布文化厅2017年预算和2016年决算信息,公布文化厅“三公经费”信息。

  9.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公布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深化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信息。公布文化共享工程、文化志愿服务推进年活动信息。

  10.文化市场监管信息。公布全省文化娱乐行业监管情况。发布违法文化产品黑名单。公布违法违规互联网文化查处结果。

  11.文化产业发展信息。公布全省文化产业发展动态、新出台政策信息、特色文化品牌信息。

  12.文化遗产保护信息公开。公开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评审结果等。

  (三)信息公开主要形式

  政府网站。加大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和新闻宣传工作力度。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对重要会议、重大文化活动进行全面宣传报道,内容翔实,形式多样,特色鲜明。2017年1至12月,通过厅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395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97条,制发规范性文件数48件,做到了对重点事项“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要求,省文化厅设置了信息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对只涉及特定主体权利义务,且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采取依申请公开的方式。

  2017年,文化厅收到公民个人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95件,已按时回复。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7年文化厅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2件,已经按照文化部行政复议决定书进行了重新答复。

  五、存在问题

  (一)信息发布的渠道还有待进一步扩展,还不能完全适应互联网环境下的信息公开和舆情回应的新要求,相关配套制度和人员培训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信息发布工作机构队伍和人员有待加强,还不能完全适应日益繁重的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六、2018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立健全新闻发布会制度,举办好例行新闻发布会。围绕社会公众关注度较高和涉及公民切身利益的重点文化工作,精心策划主题,规范发布流程,切实增强新闻发布的时效性、针对性。探索建立新媒体发布平台,探索文化系统新媒体平台建设的有效模式,适时开通新媒体发布平台。

  (二)广泛了解群众愿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与主要媒体及时沟通,完善重大文化活动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机制,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参与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积极争取新闻媒体对重点文化工作和重大文化活动的关注。发挥不同媒体各自优势,针对不同受众的不同需求,做好分众化对象化传播。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协调相关单位,在文化网“公告通知”栏作出积极回应,阐明政策,解疑释惑。

  (三)主动开展政策解读。围绕重要文化政策的出台,组织相关负责同志、行业专家和评论员进行权威解读,介绍政策出台的背景、重要性和必要性、主要内容和措施;重大政策出台后,结合落实情况,解读政策带来的变化和影响,积极主动引导社会舆论。

  (四)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工作。涉及文化系统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事件,依法按程序在第一时间通过文化厅政务网站发布信息,公布客观事实,并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及时发布动态信息。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完善行政职权和公共服务事务目录,及时调整和更新网上服务事项,提高在线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公众意见的收集、处理、反馈机制,积极做好互动栏目回应工作,收到网民意见建议后,积极进行应答,无法办理的予以解释说明。

  2018年2月28日

责任编辑:刘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