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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委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中发〔2015〕27号,以下简称《意见》),繁荣发展我省文艺事业,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充分认识文艺工作的重要意义。文艺是民族精神的火炬,是时代前进的号角。文艺事业是党和人民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省大力推进文化强省建设,不断加大繁荣发展文艺的支持力度,创作出一批具有中原特色、中原风格、中原气派的优秀文艺作品,培养了一批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文艺名家,有力服务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离不开河南文艺的繁荣发展,离不开河南文艺工作者的辛勤耕耘。当前,我省正处于蓄势崛起、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正处于爬坡过坎、攻坚转型的紧要关口,更加迫切需要发挥文艺引领社会风尚、鼓舞人民前进、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作用。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文艺工作者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意见》精神,充分认识文艺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不断开创文艺工作的新局面。

2.准确把握文艺工作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全面贯彻“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中国精神为灵魂,以中国梦为时代主题,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根脉,以创新为动力,以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为中心环节,深入实践、深入生活、深入群众,大力实施中原人文精神文艺精品创作工程、文艺普及工程、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工程、文艺人才培养工程、特色文化基地建设工程,努力推出更多无愧于民族、无愧于时代的文艺精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提供强大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精神推动力。

二、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

3.健全“深入生活、扎根人民”长效机制。深化拓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通过蹲点生活、挂职锻炼、采风创作等方式,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自觉向人民学习、向实践学习,不断进行生活的积累和艺术的提炼,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健全保障机制,制定支持文艺工作者长期深入生活的管理办法和经济政策,为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成果展示平台。完善激励机制,把深入生活纳入文艺单位目标管理和领导班子业绩考核,作为文艺工作者业务考核、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发挥知名作家艺术家的带头作用,使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在文艺界蔚然成风。

4.繁荣发展群众文艺。制定全省繁荣群众文艺发展规划,健全群众文艺工作网络,发挥好各级文联、文化馆(站)和各类基层文艺组织的引领作用,壮大民间文艺力量。完善群众文艺扶持机制,扶持引导业余文艺社团、民营剧团、演出队、老年大学以及青少年文艺群体、网络文艺社群、社区和企业文艺骨干、乡土文化能人等广泛开展创作活动,展示群众文艺创作优秀成果。广泛开展“教你一招”群众文艺活动,加强基层文艺骨干培训,引导群众在参与文艺活动中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培养群众文艺爱好。提高社区、村镇、企业、校园、军营、网络阵地等文化建设水平,培育积极健康、多姿多彩的文化形态。鼓励和支持群众文艺与旅游、体育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5.建立经得起人民检验的评价标准。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来评价文艺作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社会价值和市场价值相统一。建立健全反映文艺作品质量的综合评价体系,加大社会效益评估考核权重,把政治导向、价值取向、艺术水准、审美情趣、群众口碑等作为评价的主要标准。研究制定不同艺术门类细化、量化的评价指标,真正使社会效益可衡量、可核查,切实解决唯票房、唯收视收听率、唯点击率、唯发行量的问题。建立省文艺专家库,加强对文艺作品的立项、备案、采购、评审、传播等方面的指导把关。加强对文艺低俗、媚俗、庸俗之风的综合治理,严把准入关、传播关和问责关,对不良文艺作品把关不严、抵制不力或传播不良文艺作品、产生恶劣影响的,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坚持把中国精神作为社会主义文艺的灵魂

6.聚焦中国梦的时代主题。组织开展中国梦主题文艺创作活动,讲好河南故事,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刻反映我省全面实施粮食生产核心区、中原经济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三大国家战略规划,推进“四个河南”建设,推进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及南水北调、米字形高速铁路等重大工程建设的伟大实践。不断丰富和拓展中国梦的表现内容,鼓励文艺工作者书写和记录中原大地涌现出来的改革先锋、科技奇才、商业强人、劳动模范、大工匠及各行业追梦圆梦的普通劳动者。

7.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艺创作生产,实现核心价值观的全方位贯穿、深层次融入。支持广大文艺工作者从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中汲取营养,从感动中国人物、道德模范等先进人物中挖掘题材,通过精彩的故事、鲜活的语言、丰满的形象,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方位地体现在文艺作品中,引导人们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组织开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系列文艺活动,征集、评选、出版、展演、展播、展映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文艺作品。

8.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组织和支持爱国主义题材文艺创作,大力讴歌民族英雄,弘扬集体主义精神,不断增强做中国人的骨气和底气。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抵制否定中华文明、破坏民族团结、歪曲党史国史、诋毁国家形象、丑化人民群众的言论和行为,反对以洋为尊、唯洋是从,引导人们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拓展爱国主义题材的表现空间,不断丰富形式、创新手法,增强艺术魅力。充分运用重要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全省主要文艺单位、影视播出平台和网络媒体举办优秀爱国主义作品集中展演展示展映活动,开展各类群众性文艺活动。

四、大力实施中原人文精神“五大工程”

9.实施中原文艺精品创作工程。按照组织实施一批、加工提高一批、论证储备一批的思路,把创作优秀作品作为中心环节,坚持规划、项目、选题、作品一条龙推动、链条化打造,不断推出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文艺精品。科学编制现实题材、爱国主义题材、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青少年题材等专项创作规划,重点支持文学、戏剧、影视剧、音乐、书法、美术等创作。加强对重点作品和项目的剧本创作、内容制作、节目创排等的集中研讨和策划论证,为创作精品提供有力保障。加大对文学、剧本、作曲等原创性、基础性环节的扶持力度,实施影视剧、戏曲等剧本孵化计划,推出一批有思想内涵、有艺术品质、有独特风格的原创影视剧和戏曲剧本。实施网络文艺精品创作和传播计划,推动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剧、微电影、网络演出、网络动漫等新兴文艺类型繁荣有序发展,把网络文艺纳入创作生产和引导管理范畴。发挥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等的示范导向作用,加大评奖成果的宣传展示。省财政统筹安排文艺创作专项资金,市县财政要加大对文艺创作资金投入。实施中原作家群文库等河南文艺原创精品出版项目。

10.实施中原文艺普及工程。坚持重心下移,把各种文艺惠民措施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推行菜单式服务、招标制运作、动态化管理,提升质量和水平。持续抓好“中原文化大舞台”活动,充实调整演出剧目,改造提升演出场地,真正让优秀剧目演起来、文化场地用起来、文艺工作者动起来、老百姓乐起来、核心价值观活起来。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采取承办协办、冠名合作、投资捐助等方式参与“中原文化大舞台”活动。广泛开展“文明河南·欢乐中原”、先进文化进企业、舞台艺术送农民、高雅艺术进校园、文化艺术志愿服务、农村电影放映、全民阅读等活动。建立“结对子、种文化”工作机制,组织专业文艺工作者到基层教、学、帮、带。实施农村中小学艺术教育计划,打造新农村少儿美育工程教学基地,鼓励艺术院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支教。积极参与感知中国、欢乐春节和国际书展、国际艺术节、国际影视节等国家对外文化交流合作,办好海峡两岸河洛文化暨豫剧发展论坛,继续实施两岸互派戏剧艺术人才培训计划,大力推动具有河南特色的文艺作品走出去。

11.实施中原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工程。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推动传统文化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创作更多具有中原文化特质的文艺作品。深入挖掘黄帝文化、姓氏文化、汉字文化、河洛文化、功夫文化、廉政文化等资源优势,打造中原根亲文化品牌。加强中原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抓好古籍整理和经典出版、中原文献和文化资源数据库建设、中原民俗文化的整理出版及数字图书馆建设、中原文化基因校园传承等重点项目。加强对传统戏曲、音乐舞蹈、书法绘画、曲艺杂技和历史文化纪录片等的扶持。建立优秀戏曲剧本共享资源库,缓解因剧本缺乏制约各文艺院团艺术创作生产的瓶颈问题。发展民间艺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建立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展示馆。推进文艺晚霞工程,对老一辈作家艺术家艺术成就进行抢救性挖掘保护和宣传推介。实施河南戏曲振兴计划,推进基层国有文艺院团排练演出场所建设,挖掘整理优秀传统剧目,推进数字化保存和传播。大力推动戏曲进校园,支持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到各级各类学校演出,精心遴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传承发展中原优秀传统文化、体现中原人文精神的优秀戏曲剧目,争取每年让学生免费欣赏到1场优秀的戏曲演出。加强各级各类学校艺术教育,推动学校与社会艺术教育资源和设施共建共享,提高青少年的艺术素养。

12.实施中原文艺人才培养工程。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文艺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文艺理论和方针政策,轮训全省各文艺家协会会员,引导文艺工作者成为党的文艺方针政策的拥护者、践行者和时代风气的先行者、先倡者。加强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教育,引导文艺工作者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公约。深入实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做好国家“************”“万人计划”、省“百人计划”文化艺术人才项目推荐选拔,加大文艺名家资助扶持、宣传推介力度,建设一批名家工作室。落实重大文化项目首席专家制度,培养一批人民喜爱、有影响的中原文艺名家大师。加强和改进专业艺术教育工作,优化专业结构,培养优秀青年文艺人才。健全导师制,加强戏剧人才培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16〕9号)精神,按照体现分类施策的基本原则,完善青年文艺人才和特殊专业艺术人才管理机制,在人才引进、使用、职称评聘、职务晋升等方面,打破学历、资历、身份等限制,解决基层青年文艺人才断档问题。实施扶持百名著名中青年作家艺术家、培训千名基层文艺骨干、招募万名基层文艺志愿者(简称“百千万”)文艺人才计划,落实基层文化队伍培训计划。做好新的文艺组织和文艺群体工作,延伸联系手臂,加强管理服务。

13.实施中原特色文化基地建设工程。选取在书法、绘画、曲艺、杂技、魔术、民间文艺等方面有基础、有特色、有潜力、有影响的乡(镇)、村(社区),建立中原特色文化基地,建设民间文化之乡、书法之乡、曲艺之乡、杂技之乡、农民摄影基地等,通过建点、连线、成片,形成特色文化走廊和特色文化集聚区。加强规划引导,把特色文化基地建设纳入全省文化改革发展规划,为发展壮大特色文化提供有力保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组织专家定向帮扶,推动特色文化基地做大做强工艺美术、演艺娱乐、文化旅游、民俗节庆等特色文化产业。发挥有代表性的民间手工艺人、工艺美术大师和文化名家的作用,鼓励实施文化“一地一品”战略,形成一批有较强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的文化品牌。把特色文化基地建设与美丽乡村、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特色文化村建设结合起来,与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街)建设结合起来,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共建合力。

五、加强和改进党对文艺工作的领导

14.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把文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履行好文艺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宏观指导,把好文艺方向,激发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创造活力。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把抓文艺工作作为分内职责,把繁荣发展文艺的责任落到实处。各级政府要把文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考核评价体系,落实文艺政策,制定具体措施,不断加大文艺事业投入力度。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发挥统筹指导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做好文艺工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宣传部门牵头抓总,文化、教育、新闻出版广电、文联等部门和团体协同推进,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的文艺工作新格局。选优配强文艺单位领导班子,把那些德才兼备、熟悉文艺工作规律、能同文艺工作者打成一片的干部充实到领导岗位上来。推动文艺界廉政建设,加强纪律,反对腐败,改进作风。

15.营造良好环境。尊重和遵循文艺规律,发扬学术民主和艺术民主,提倡不同观点和学派充分讨论,提倡题材、体裁、形式、手段充分发展,推动观念、内容、风格、流派积极创新,形成创新精神和创造活力迸发、文艺精品和文艺人才不断涌现的生动局面。尊重文艺人才,尊重文艺创造,加大对优秀文艺人才、文艺作品的宣传力度,使优秀作家艺术家政治上有地位、专业上有权威、社会上受尊重。建立领导干部联系作家艺术家制度,诚心诚意同他们交朋友、为他们办实事。

16.强化阵地建设。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各类文艺阵地的管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绝不给错误文艺思潮和不良文艺作品提供传播渠道。加强规划,加大投入,充分发挥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网络媒体、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的积极作用。支持党报党刊和都市报开设文艺副刊、栏目,电台、电视台、重点网站等开设文艺栏目。组织开展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创建活动。建好用好剧场、电影院、文化馆(站)、美术馆、工人文化宫、文化广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各类文艺阵地,开展富有河南特色的文艺活动。

17.完善体制机制。扎实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建立健全有利于出作品、出人才的体制机制。完善市场引导机制,发挥骨干文化企业和小微文化企业等各种市场主体作用,推动多出优秀作品。建立文艺项目运作机制,探索重大文艺创作项目招投标制,完善以项目选定、信息发布、组织采购、项目监管、绩效评价为主要内容的项目运作流程。落实和完善对文化单位的配套改革政策,进一步完善各项文艺扶持政策,加大对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的扶持。把面向基层的公益性文化活动、重大文艺项目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调节两轮驱动,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健全政府采购、项目补贴、贷款贴息、捐资激励等制度,落实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等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艺创作生产和公益性文化活动,逐步建立健全文艺创作生产资助体系。文学、艺术、电影、出版等方面的资金、基金,重点向现实题材、青少年题材和优秀原创作品等倾斜。落实乡镇文化站职能,在编制总量内健全社区文化中心专兼职岗位,落实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政策。把基层文艺场馆建设、文艺人才培养、文艺活动开展成效纳入省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测评体系。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文化市场执法,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文艺工作者和文艺机构合法权益。

18.加强文艺评论和评奖工作。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理论,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贯穿到课堂教学和文艺评论实践各环节。积极引导文艺评论前置,推动文艺评论参与文艺作品创作生产全过程。充分发挥省文艺评论家协会的作用,整合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社会媒体等评论力量,助推文艺健康发展。实施文艺理论评论人才队伍培养计划,实行签约评论家制度,创办文艺评论刊物。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5〕27号)精神,规范和改进文艺评奖工作。改革和完善有利于文艺繁荣发展的酬劳和奖励办法,对获得国家重大文艺奖项、为我省文艺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文艺工作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9.发挥文联的重要作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人、财、物等各个方面加大对文联的支持保障力度,市县文联要有适应工作需要的工作力量、有经费、有场地,确保其正常履行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职能。制定关于加强全省文联工作的意见,进一步理顺文联和作协体制。成立省网络文艺家协会,开展“网上文联”建设,推动工作触角向高等院校和城市社区等延伸。各级文联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改进工作作风,避免机关化、脱离群众现象,更好地团结凝聚广大文艺工作者,真正成为文艺工作者之家。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促进文艺繁荣发展的具体实施方案。


责任编辑:马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