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 财政信息

2016年河南省旅游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河南省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南省旅游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河南省旅游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河南省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统筹协调全省旅游业发展,拟订全省旅游发展战略、政策、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全省旅游工作。

  (二)制定全省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全省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旅游市场的开发工作。负责全省重大旅游活动的组织与实施。指导我省驻外旅游办事机构的业务工作。

  (三)组织全省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全省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负责全省旅游信息化建设和安全监管。监测全省旅游经济运行情况,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推进旅游业与信息产业融合发展。协调和指导全省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乡村旅游工作。

  (四)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全省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履行旅游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五)负责全省国际旅游业务旅行社、外资旅行社及境外国际旅行社分支机构的申报、管理工作。负责国内旅游业务旅行社的审批、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并组织实施。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旅游交通、文化娱乐工作。

  (六)推动全省旅游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与国际旅游组织合作的相关事务。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赴港澳台地区旅游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对港澳台旅游市场推广工作。

  (七)拟定并组织实施旅游人才规划,组织、指导全省旅游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

  (八)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河南省旅游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局本级及6个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1、省旅游局机关本级

  2、河南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3、河南省嵩山少林寺武术馆

  4、河南省小浪底旅游管理局

  5、河南省旅游局机关服务中心

  6、河南省人旅游才中心

  7、河南省旅游信息中心

  第二部分

  河南省旅游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表

  (八)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河南省旅游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1834.75万元,支出总计11834.75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39.15万元,增长2.95%。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10186.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12.94万元,占93.39%;经营收入578.63万元,占5.68%;其他收入4.53万元,占0.44%,上级补助收入90万元,占0.88%;。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11074.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58.96万元,占24.91%;项目支出7794.60万元,占70.39%;经营支出520.46万元,占4.69%。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1147.82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出增加78.01万元,收入增长0.7%。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09.4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4.9%。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36.3万元,增长12.12%。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0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万元,占0.0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0.69万元,占2.9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153.3万元,占1.46%;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9891.17万元,占94.12%;住房保障(类)支出151.64万元,占1.4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836.8万元,支出决算为10509.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3.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局本级使用的高成长服务业专项资金-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未列入我局部门预算。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工作人员的工资列入此科目进行了核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25.1万元,支出决算为191.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离退休人员工资转由省社会保障局统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45.3万元,支出决算为5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过程中新增部分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2.3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过程中启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事项,财政追加该项目 预算资金所致。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75.4万元,支出决算为75.4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77.9万元,支出决算为7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316.8万元,支出决算为1898.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过程中追加了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等。

  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40.5万元,支出决算为49.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6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关人员工资调整导致支出增加。

  10.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旅游宣传(项)。年初预算为682.4万元,支出决算为5388.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9.6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本级使用的高成长服务业专项资金-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未列入我局部门预算所致。

  11.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旅游行业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448.2万元,支出决算为155.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导游资格考试费用指标年末才下达,未能形成有效支出,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12.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其他旅游行业管理与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60.8万元,支出决算为2379.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2.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过程中按规定使用了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44.4万元,支出决算为151.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新录用工作人员缴纳了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56.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85.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71.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2.5万元,支出决算为73.19万元,完成预算的79.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4.22万元,完成预算的73.3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0.31万元,完成预算的90.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66万元,完成预算的57.7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9.11万元,增长14.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5.57万元,增长29.8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35万元,增长0.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2万元,增长58.6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出国团组比去年增加1个,人数增加3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运行成本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举办2016中国(郑州)国际旅游城市市长论坛活动接待任务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4.22万元,占33.0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0.31万元,占55.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66万元,占11.8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4.22万元。全年机关因公出国(境)团组4个,累计8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在境内外食宿费、公杂费、交通费及公务活动费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0.3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0.3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费用开支。2016年期末,省旅游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8.6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境内外旅行商及媒体记者踩线费用。我局2016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7个、来访人员16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局在2016年度部门决算中增加“在中央电视台投放河南旅游形象广告项目”绩效评价结果。项目绩效如下:省旅游局选择在cctv-1/新闻频道《新闻30分》cctv-4《今日关注》知名栏目投放广告,实现“老家河南”早、中、晚黄金时段全覆盖,有效聚拢目标受众,强化河南旅游国内外知名度和提升品牌影响力。2016年全年河南广告在央视共播出735次,累计收视率387.6%,广告累计触达约55.41亿人次,其中因“全国两会”、美国大选、英国脱欧等重大政治、突发事件,收视涨至136%。2016年河南旅游品牌央视广告传播效果优异,利用央视的宣传平台,采取与大事件相结合的传播方式,很好的带动了品牌传播效果。目前存在问题:1、央视每年涨价。由于央视黄金资源性质,每年价格涨幅5-10%,由于我省预算并能增加导致播出频次每年减少,影响了宣传效果;2、30秒广告片版本容纳9家地市画面,各地市镜头时长较短,不能有效满足全省旅游推广工作。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59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用于小浪底旅游管理局游客服务中心的装修改造,该项目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数额较大,主要原因是截止年末政府采购事项未全部完成。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行政运行支出410.23万元,比2015年增加178.37万元,增长76.93%。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85.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2.6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12.4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局共有车辆1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5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用于补助正常业务资金的不足。

  三、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附属单位缴款: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 上年结转和结余: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一般公共服务:指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以及支持地方落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等。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的支出以及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工作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支出。

  十、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国家旅游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旅游管理工作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一、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十二、 结余分配: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 年末结转和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 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 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 经营支出: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七、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事业单位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八、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九、 行政经费: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方面的人员经费和用于办公、水电等方面的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包括办公用房维修租赁、旅游市场检查、全省旅游规划编制及宣传促销等方面的支出。

  附件:河南省旅游局部门决算表.xls

责任编辑:舒湘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