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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南省旅游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河南省旅游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南省旅游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责。

  根据省旅游局“三定”方案,省旅游局主要职责如下:

  1.统筹协调全省旅游业发展,拟订全省旅游发展战略、政策、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全省旅游工作。

  2.制定全省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全省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旅游市场的开发工作。负责全省重大旅游活动的组织与实施。指导我省驻外旅游办事机构的业务工作。

  3.组织全省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全省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负责全省旅游信息化建设和安全监管。监测全省旅游经济运行情况,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推进旅游业与信息产业融合发展。协调和指导全省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乡村旅游工作。

  4.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全省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履行旅游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5.负责全省国际旅游业务旅行社、外资旅行社及境外国际旅行社分支机构的申报、管理工作。负责国内旅游业务旅行社的审批、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并组织实施。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旅游交通、文化娱乐工作。

  6.推动全省旅游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与国际旅游组织合作的相关事务。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赴港澳台地区旅游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对港澳台旅游市场推广工作。

  7.拟定并组织实施旅游人才规划,组织、指导全省旅游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

  8.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综合协调处)。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以及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和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重要工作的督办;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直属单位的财务审计监督;依据法律、法规履行金省旅游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拟订全省假日旅游政策并组织实施。

  2.政策法规处。研究拟订全省旅游发展政策,起草旅游业管理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研究全省旅游产业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全省旅游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旅游行业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旅游统计工作;承担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电子政务,及网站管理工作。

  3.旅游促迸处(港澳台旅游事务处)。拟订全省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指导全省国内旅游市场整体宣传和开展重大促销活动;负责组织、指导全省旅游部门加强区域性旅游合作;负责组织协调全省旅游部门做好重点旅游线路产品开发及市场拓展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媒体旅游宣传推广活动;负责旅游市场调研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赴港、澳、台地区旅游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港、澳、台地区旅游市场推广与联络工作。

  4.对外旅游合作处。拟订全省国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省国际旅游市场整体宣’传和开展重大促销活动;负责国际旅游组织的联络和日常旅游外事工作,承担国际旅游合作项目,推动全省国际旅游交流与合作;指导我省驻外旅游办事机构的业务工作。

  5.规划发展处。拟订全省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省内跨区域重点旅游区发展规划;承担全省旅游资源普查工作;负责旅游景区开放审核及景区、景点、度假区旅游设施和服务标准实施。工作;承担红色旅游、乡村旅游和旅游新业态培育等有关工作;负责国家、省下达的旅游业发展资金的投资立项审批和旅游项目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规划、开发和保护;引导旅游业社会投资。

  6.监督管理处。监督管理全省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指导全省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承担旅游标准实施等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置标准和服务标准,拟订全省旅游行业地方标准;负责全省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旅行社申报和经营境内旅游、入境旅游旅行社审批、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全省导游员、领队人员管理工作;指导全省旅游保险工作;指导全省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7.人事教育处。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旅游人才开发与交流工作;组织、指导全省旅游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省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实施工作;协调推动全省旅游就业。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机构设置

  省旅游局有二级预算单位共7个。本决算为汇总决算,纳入本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如下:

  1.河南省旅游局本级

  2.省小浪底旅游管理局

  3.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4.省嵩山少林寺武术馆

  5.省旅游人才服务中心

  6.省旅游局信息中心

  7.省旅游局机关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1,968.89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4.14万元,增长1.13%。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追加了2016中国(郑州)国际旅游城市市长论坛活动资金缺口和病逝老干部死亡抚恤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11034.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59.43万元,占97.51%;经营收入272.66万元,占2.47%;其他收入2.58万元,占0.0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11582.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80.25万元,占30.05%;项目支出7855.19万元,占67.82%;经营支出246.69万元,占2.1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1635.72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87.90万元,增长4.38%。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追加了2016中国(郑州)国际旅游城市市长论坛活动资金缺口和病逝老干部死亡抚恤金及旅游宣传专项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93.3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7.51%。与2016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83.94万元,增长7.46%。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追加了2016中国(郑州)国际旅游城市市长论坛活动资金缺口和病逝老干部死亡抚恤金及旅游宣传专项资金。

  (二)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93.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类)支出 18.45万元,占0.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544.67万元,占4.8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 171.30万元,占1.52%;商业服务业(类)支出 10390.76万元,占92.01%;住房保障(类)支出 168.16万元,占1.49%。

  (三)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419.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293.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5.5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局本级使用的高成长服务业专项资金-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等未列入我局部门预算。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18.45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了培训时间和人员。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77.7万元,支出决算为113.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提高了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9.2万元,支出决算为21.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提高了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56.6万元,支出决算为372.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工作人员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基数重新核定导致缴费支出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7.16万元。预算执行中追加了因病去世老干部死亡抚恤金。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73.8万元,支出决算为73.8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97.5万元,支出决算为9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169万元,支出决算为177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工作人员导致该项经费增加。

  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58.1万元,支出决算为5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服务中心有关工作人员补发工资未清算完毕。

  1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旅游宣传(项)。年初预算为336.1万元,支出决算为373.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使用上年结转的旅游宣传资金导致该科目支出增加。

  1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旅游行业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451.9万元,支出决算为373.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导游资格考试费用由于部分事项未全部完成,不能形成有效支出,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其他旅游行业管理与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984.2万元,支出决算为7803.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3.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本级使用的高成长服务业专项资金未列入我局部门预算。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69.4万元,支出决算为168.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预算执行中有工作人员退休不再缴纳住房公积金。

  其中: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79.47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723.01万元,增长26.23%。 变动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其中:人员经费3,122.69万元,主要包 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 356.78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交通费、印刷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维修(护)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等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1.6万元,支出决算为61.36万元,完成预算的54.98%。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5.82万元,完成预算的49.13%,占25.7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6.57万元,占59.6%,完成预算的55.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97万元,占14.60%,完成预算的66.9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5.82万元。全年安排旅游局机关、河南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累计6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欧洲旅游推广活动支出15.82万元,主要用于参加国际旅游推广活动展位费、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8.40万元,下降34.68%,主要原因是压缩出国(境)团组和人数。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6.5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00万元,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6.57万元。主要用于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7年度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3.74万元,下降9.28%,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费用实行了定期公示制度。

  3.公务接待费支出8.97万元。其中:外宾接待支出7.7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境外媒体及旅行商踩线活动支出。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境内媒体及旅行商踩线活动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0.31万元,增长3.46%,主要原因是筹备2018年世界旅游城市市长论坛接待境外客人费用。

  河南省旅游局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外来访团组16个、来访人员7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800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局使用高成长服务业专项资金8000万元实施了旅游宣传、旅游奖励、旅游厕所和乡村旅游补助项目。其中使用4262万元开展了一系列旅游宣传和市场营销活动,通过抓精品、打品牌,抓营销、拓市场,抓服务、树形象,着力提升产品竞争力、市场影响力和综合带动力,推动全省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以着力提升河南旅游整体形象为例,通过在中央电视台cctv-1/新闻频道《新闻30分》、cctv-4《海峡两岸》栏目投放河南旅游形象广告等,实现“老家河南”早、中、晚黄金时段全覆盖,有效聚拢目标受众。2017年全年河南旅游形象广告在央视共播出282天,播出750次,按既定目标完成播出任务。累计收视率375.8%,广告累计触达约46.97亿人次,其中“全国两会”、十九大等政治突发事件期间河南形象效果显著,利用央视宣传平台,采取与大事件相结合的传播方式更好的带动了品牌传播效果。选择在cctv-4央视大型系列旅游栏目《远方的家》“一带一路”特别节目投放广告。投放期137天,平均收视率0.51%,平均收视份额4.12%,首重播共计获得73.43%的毛评点,广告累计触达受众约9.42亿人次。在郑州机场投放广告,打造为期全年的河南旅游郑州机场展示长廊,覆盖郑州往返全球95个城市的187条航线、2376万人次旅客。官方微博、微信做为推广自媒体,及时、权威地发布“老家河南”旅游信息。截至2017年底,官方微信粉丝总数为34129人,比上年同期增长54.1%,粉丝涵盖境内多省市以及香港、澳门、台湾等地,粉丝互动频率和活跃度较高;官方微博粉丝数340.6万,全年微博发布数5592条,在全国省级旅游局官博影响力排名第五。使用资金738万元实施了旅游奖励项目,极大的调动了旅游企业开拓市场的积极性,推进了旅游产品、旅游业态、旅游企业的发展创新升级,自联入境旅游人数,旅游企业税收、旅游创汇等均有大幅上升。以台湾市场为例,由于我省设置了相关奖励项目,台湾市场接待游客58.06万人次,位列我省入境游人次首位。使用2000万元资金扶持了1349座旅游厕所建设,使用1000万元资金扶持了16个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强有力推动了我省旅游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有效地带动了地方人员就业,提高了景区旅游人数和旅游收入,促进了当地居民增收致富,加快了区域经济转型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步伐。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1.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用于河南省小浪底旅游服务中心咨询服务项目资金,其中该项目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数额较大,主要原因是年底政府采购事项未完成。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6.31万元,较2016年度减少113.92万元,下降27.7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机关行政运行各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84.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4.4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0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36.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3.8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31.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8.33%。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期末,河南省旅游局共有车辆1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公务用车主要是开展工作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河南省旅游局部门决算表.doc

责任编辑:申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