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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 第1210611号提案的答复

李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助力文明河南的提案》收悉。该提案由省委宣传部和省文化厅(含省文物局)分别研究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结合我厅工作职责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全省农村工作和文明河南建设中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文化建设也日益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豫发〔2018〕1号)中均明确提出,要“弘扬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繁荣兴盛农村文化,焕发乡风文明新气象,传承和发展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指明了方向。

根据我省农村文化建设现状和发展规划,结合您的建议,我厅拟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助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河南建设:

一、加强基层文化建设,完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设施,抢占和筑牢农村文化阵地

一是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继续推进乡镇文化站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的作用,与乡镇(街道办)文化站和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加强衔接,确保农村地区文化基础设施真正发挥作用,充分利用现有的文化设施,如文化广场、图书室、活动室、健身场所等可利用的设施,把乡镇文化站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作为群众文化活动的主阵地,为群众排练文艺节目,举办展览,进行科普和时事宣传,开展图书报刊阅览,让文化设施成为乐民惠民的场所,尽可能地满足群众对文化生活日益增长的需要,吸引广大群众参加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

二是继续丰富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供给,以人民群众对优质文化服务的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抓好农村地区的文化活动开展,以文艺的形式凝聚发展正能量。针对农村地区“三留守”人群集中的现实情况,各级文化部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富有当地特色、老百姓喜闻乐见的群众文化活动,将农村地区的乡镇文化站、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和文化活动开展继续纳入财政补贴范围,在“舞台艺术送农民”“中原文化大舞台”等公益惠民演出中,注重向基层地区和农村地区倾斜,丰富和活跃农村地区的文化生活。

三是重视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加强农村地区文化人才队伍培训和群众文化骨干培养。大力培养活跃在乡村基层和农村地区的文化能人和骨干,促进群众自我娱乐、自我提升、自我服务、自我发展。全省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服务单位面向农村地区广大群众,开展戏曲、音乐、舞蹈、美术、摄影、民间技艺等各类培训,培训乡镇文化专干、因地制宜配备村级文化协管员、群众业余文艺骨干,给广大农村地区培养一支“永不走”的文化人才队伍。

二、加强农村传统文化的传承与保护,构筑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根”和“魂”

一是加强指导力度,督促和指导各级文化主管部门针对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在内的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开展深度挖掘和系统整理工作,加强对四级名录体系的农村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扶持力度,实现美丽乡村非遗资源的活态传承,丰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文化内涵。

二是因地制宜,积极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普及水平,打造县乡级非遗展示展演品牌,增强传统文化向心力和凝聚力,助力农村重建精神家园。

三是针对农村留守老人集中的现象,积极弘扬敬老爱老等优秀传统文化,构建新时代文明乡风。在推进各地文化设施建设的过程中,更加关注方便老年人等农村留守人群使用的文化活动场所建设,积极在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设立活动室、娱乐室、阅览室,方便老年人等人群参加文化活动,同时在农村各项惠民文化活动的开展过程中,加强对传统文化的宣传和弘扬,注重对家风建设的传承和弘扬,协助宣传部门积极倡导尊老助老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积极扶持发展农村文化产业,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经济根基

一是加强对能转化成产业经济和带动百姓致富的非遗项目的引导,支持传承人创业,振兴传统工艺,助力精准扶贫,夯实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经济基础。

二是深入挖掘地方地方特色文化产业,抓好文化产业特色村镇的培育和扶持工作,树立村镇级文化产业发展典型。近年来我厅先后开展了两届“河南省文化产业特色乡村”的评选命名活动,共评选出“河南省文化产业特色乡(镇)”34个,“河南省文化产业特色村”41个,对全省农村文化产业的发展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感谢您对我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河南建设的关心,也希望能在今后的工作中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2018年7月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河南省文化厅     0371—69699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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