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党河南省委筹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快构建我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结合我厅工作职责和相关部门协办意见答复如下:
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2015年11月,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豫办〔2015〕4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要在全省范围内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其中包含了建设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要求。2017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正式施行,明确规定“国家重点增加农村地区图书、报刊、戏曲、电影、广播电视节目、网络信息内容、节庆活动、体育健身活动等公共文化产品供给,促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和中共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豫发〔2018〕1号)中均明确提出,要“弘扬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加快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保障。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和文化部门的积极推动下,以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农村文化主阵地,以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和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保障基层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重点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持续完善。同时各级文化部门结合文化扶贫工作,在繁荣农村群众性文化活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倡导时代新风、帮助农村群众提升自身文化素养、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助力脱贫攻坚战略在农村的有效实施方面,做了大量扎实的工作。全省农村地区现有乡镇综合文化站2398个,村级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成26000多个,农家书屋46000多个,农村地区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完善。
不容忽视的是,虽然近年来我省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我省农村地区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我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水平仍然相对滞后。正如贵单位在提案中所指出的那样,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建设和发展仍存在一些诸如投入力度不够、设施建设不足、管理不够规范、公共文化产品供给量少、农村文化阵地薄弱、农村文化人才匮乏、整体服务效能不高等问题。根据贵单位的意见建议,结合我厅的工作职责,今后拟在以下几个方面健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一)推动各地继续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坚守文化阵地
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推动地方各级政府继续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农村地区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尤其是基层综合性文化中心建设。同时尽快推动制定制定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和考核办法,在现行法律法规的框架范围内,尽可能有效地地解决当前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管理中的实际问题。明确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使用和服务要求,明确基层综合性文化中心的各项功能布局。推动将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及服务效能工作考核逐步纳入县乡政府考评体系。落实对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各项优惠政策,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文化建设,尽快实现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全覆盖,较好地保障农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丰富广大农村地区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守好文化阵地。
(二)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契机,统筹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城乡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联动机制
以公共文化领域重点改革事项之一的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为契机,充分发挥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的作用,与乡镇(街道办)文化站和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加强衔接,在加强县以上公共文化机构自身能力建设的同时,推动优质文化资源下沉,提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将优质文化服务送到人民群众家门口,确保城乡文化基础设施充分发挥作用,最大限度地弥补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服务的短板。各地也将根据本地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的文化设施,如农村文化广场、图书室、俱乐部、舞厅、健身场所等可利用的设施,把社区作为群众文化活动的主阵地,为群众排练文艺节目,举办展览,进行科普和时事宣传,开展图书报刊阅览,让文化设施成为乐民惠民育民的场所,尽可能地满足群众对文化生活日益增长的需要,吸引广大群众参加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积极提升自我能力和素养。
(三)加强农村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和群众文化骨干培养,持续丰富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供给,推动农村地区文化惠民活动深入开展
结合文化扶贫工作和“三区”文化人才队伍培训计划,进一步提升基层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水平,积极加强广大农村地区的文化人才队伍培训和群众文化骨干培养,持续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计划,加强“三区”文化队伍培养。同时,依托河南省公共文化中心、各级公共文化机构、图书馆学会、文化馆协会、博物馆协会等行业组织,分级分类对县、乡、村三级文化队伍进行系统培训,提升农村地区文化队伍的能力和素质,加大农村群众文化骨干培养工作力度,着力培养活跃在乡村基层的文化能人和骨干,持续推动培训乡镇文化专干、村级文化协管员、群众业余文艺骨干的培训工作,给广大基层培养一支“永不走”的文化人才队伍,带动广大农村地区惠民文化活动常态化开展。
抓好农村地区的文化惠民活动开展,以文艺的形式凝聚发展正能量。针对农村地区“三留守”人群集中的现实情况,各级文化部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富有当地特色、老百姓喜闻乐见的群众文化活动,将农村地区的乡镇文化站、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和文化活动开展继续纳入财政补贴范围,在“舞台艺术送农民”“中原文化大舞台”等公益惠民演出中,注重向基层地区和农村地区倾斜,丰富和活跃农村地区的文化生活。同时结合“春满中原”“百城万场”“全民阅读”“群星耀中原”等品牌文化活动,广泛招募文化志愿者,在全省组成上千个文艺轻骑小分队深入全省乡镇、社区、厂矿、贫困山区、革命老区等开展各种文艺培训,开展小戏、小品、歌舞演出和各种文化展览、知识讲座等文化活动,充分发挥文化志愿者在文化活动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全省尤其是农村地区群众节日文化活动的蓬勃开展,做好各项群众文艺工作,推动农村文化活动常态化持续化发展。在农村地区各项惠民文化活动的开展过程中,各级文化部门将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积极引导和加强对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的宣传和弘扬,注重对家风建设的传承和弘扬,推动农村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倡导良好社会风尚。
感谢贵单位对我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关心,也希望能在今后的工作中得到贵单位更多的支持和帮助。如有其它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厅联系。
2018年7月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河南省文化厅 0371—69699756
联 系 人:段志辉
邮政编码:450018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办公室(3份),省政府督查室(1份)。
责任编辑:申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