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文化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文化厅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文化厅2018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文化厅概况
一、文化厅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化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省文化发展方针政策,拟订文化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负责督促实施,拟订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文化系统的体制和机制创新。
2、指导、管理全省文化艺术事业发展,指导文化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文化艺术发展,组织管理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3、推进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
4、指导、管理全省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乡镇文化中心和基层文化建设。
5、拟订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负责古籍保护整理工作,协调组织开展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普及工作。
6、拟订全省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指导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组织文化产业招商引资,推进文化产业与科技融合,促进对外文化贸易。
7、拟订全省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管理、监督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指导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监管工作。
8、拟订全省新兴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动漫、游戏等产业发展。
9、负责全省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核工作,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督管理(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核)。
10、拟订全省文化艺术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省社会艺术教育和文化艺术行业职业教育。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文化与科技融合规划并组织实施。
11、拟订全省对外和对港、澳、台地区文化交流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外和对港、澳、台地区文化交流及文化宣传工作,组织承办重大对外和对港、澳、台地区文化交流活动。
12、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根据上述职责,省文化厅设10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人事科技教育处、计划财务处、艺术处、公共文化处、文化市场处(综合执法处)、文化交流联络处、文化产业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纳入文化厅2018年部门决算的预算单位共有15户。
二、文化厅预算算单位构成
文化厅部门预算包括厅机关本级预算和厅属单位预算。
1、文化厅机关
2、河南省图书馆
3、河南省文化馆
4、河南省美术馆
5、河南省少年儿童图书馆
6、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7、河南豫剧院
8、河南歌舞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河南省曲剧艺术保护传承中心
10、河南省话剧艺术中心
11、河南省京剧艺术中心
12、河南省越调艺术保护传承中心
13、河南艺术中心
14、河南省文化厅艺术幼儿园
15、河南省演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部分
文化厅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文化厅2018年收入总计35685.9万元,支出总计35685.9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821.3万元,减少比例5.1%。主要原因:2018年部门参与分配资金尚未细化项目未列入部门预算。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文化厅2018年收入合计3568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754.4万元; 事业收入70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960万元;其他收入1379.9万元;部门结转资金7521.6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文化厅2018年支出合计3568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06.1万元,占51%;项目支出17479.8万元,占4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文化厅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5754.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17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4750.1万元,减少15.6%,主要原因:2018年部门参与分配的资金尚未细化项目未列入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增加0万元,与去年同期一致。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文化厅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575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类)支出743.4万元,占2.9%;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0227.7万元,占78.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55.1万元,占1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61.8万元,占3%;住房保障(类)支出1066.4万元,占4.1%。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厅《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厅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厅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92.2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7 年增加20.4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30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1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与2017年一样。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6.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6.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同2016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7年增加26.5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3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22.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7 年减少6.1万元。主要原因: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意见,压减公务接待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文化厅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88.7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5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6.7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 年,我厅共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了重点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3700万元,评价项目为省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
文化厅近几年每年都通过几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推动各单位进一步增强了绩效意识,不断规范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过程控制,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1)各厅直单位绩效意识进一步增强。进一步加强绩效意识的学习,明确“用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的绩效要求,强化支出主体的绩效责任。
(2)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提高。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各单位一方面更加注重厉行节约,主动压缩经费开支,一方面更加注重强化工作效率,进而从整体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厅共有车辆9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3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演出活动等载客汽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7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厅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4项,主要是: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项目13700万元、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1400万元、扶持新型文化业态项目6000万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省级配套项目1636.2万元等;我厅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文化厅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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