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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河南省旅游条例》修订内容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省内各旅游企业:
  经省人大法工委、省旅游局党组批准,《河南省旅游条例》修订工作已经正式启动。根据省人大法工委、省旅游局《关于印发〈河南省旅游条例〉修订立法工作方案的通知》(豫人常法〔2013〕9号)要求,现已进行至征集建议、搜集资料阶段,我局拟在全省范围内征集对《河南省旅游条例》修订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抓紧召集一次专门研讨会议,依据《旅游法》,切合当地旅游业发展实际需要,研究提出拟建议写进我省旅游条例中的重点内容,并于10月17号之前上报省旅游局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王立国 罗晓华
  电 话:0371-65509257 65907925
  邮 箱:149876937@qq.com


                                             2013年10月12日

 

 

责任编辑:申志